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律援助工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律援助工作】


    2003年,泰山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仍延续往年做法,由办公室兼管法律援助工作。2004年5月,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8月12日,成立泰山区法律援助协调委员会。17日,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卷归档做出要求。2005年3月,区司法局印发《泰山区司法局关于聘用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决定》,聘用区司法局15名离退休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队伍中。6月,区法院、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档案局、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区残联、区司法局10部门联合印发《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到的费用减免及查阅档案作出相关规定。6月,区司法局印发《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聘请人民监督员的决定》,聘请11名在职法官、司法所长及离退休人员为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员。
    2007年3月,组建泰山区法律顾问团,由18名资深律师、公证员组成,主要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提供法律服务;对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及代写法律文书、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对2007年确定的38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0个实交税金过千万元的企业实行包保,一月一次到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法律指导,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2007年上半年成立农民工维权岗,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引导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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