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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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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2003年,全区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发展到118人。2004年3月,举办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聘请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的专家教授授课。9月,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层层发动、自查自纠、问卷调查、走访、设立投诉信箱、开设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2005年6月,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12月,天同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2006年5月,区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将每一个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2007年3月,区司法局抽调精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志愿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5年来,全区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68家,调处经济纠纷5646起,协办公证3542件,见证2215件,诉讼代理6359件,非诉讼代理6835件,接待法律咨询435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25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