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领导干部学法】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领导干部学法】


    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参加人员扩大到各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2003年10月18日,邀请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所长于向阳教授给区委理论中心组领导作《适应入世要求,进一步搞好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法制讲座。2004年9月18日,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讲座,由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刘和海授课。2005年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2次。2007年4月15日,举办《物权法》讲座,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所长于向阳应邀主讲。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轮训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各级干部培训时,都安排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2004年,泰山区近20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党校接受《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WTO基本知识的培训。2005~2007年,在党校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中,均开设法制课程,并列入党校教学计划。2007年4月,泰山区组织举办学习《公务员法》专题讲座,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张华教授应邀主讲,区直部门政工科长、街道(镇)组织干事和党校局级干部进修班的学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2003年3月12日,泰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22名新一届政府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考试。2004年3月18日,泰山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泰山区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12月10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学法用法书面考试,全区79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试,参考率达98%。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均组织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及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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