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区人民法院组建泰安法院系统首家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并确定“立足审判,前延后伸”的工作思路。是年,共判处未成年犯39人,对其中29人依法适用了缓刑、拘役等较轻刑种。是年11月,创建泰安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月,少年审判庭被授予泰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至2007年,共举办法制报告会61场次,组织模拟法庭、案件旁听等活动73次,受教育学生20万余人次。2005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山东电力学校共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山东电力学校落成。7月,区人民法院与山东农业大学举行“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对帮教活动启动仪式。10月,少年庭举办缓刑人员学习班,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等14部门命名为第四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7月,区人民法院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建立帮教缓刑少年“心灵驿站”网站。9月,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10月,区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1月,少年审判庭庭长范红艳被泰安六中聘任为法制副校长。 2007年2月,少年审判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4月,少年审判庭在山东省电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5月,少年犯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正式启用。6月,在岱庙办事处迎暄社区举行社区“五老”人员与缓刑少年结对帮教活动启动仪式。7月,少年庭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判决书后附带法官寄语。8月,实施“三十工程”,即年内深入学校、社区做10场法制报告,邀请学生旁听10场案件审理,举办10场模拟法庭或法制辩论赛,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9月,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10月19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12月,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泰安市委授予泰安市青年文明号。2006年6月起,市内三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由泰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负责审理。2007年6月,审理首起未成年人犯罪指定管辖案件。
2003~2007年,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8件,审结228件,判处人犯345人。犯罪类型中。抢劫案件最多126件,判处人犯198人,盗窃案件42件,判处人犯48人,故意伤害22件,判处人犯23人,敲诈勒索案件12件,判处人犯18人,强奸案件10件,判处人犯12人,寻衅滋事案件9件,判处人犯12人。在犯罪人身份中:无业人员最多222人,其次为学生49人,农民32人,工人22人,其他20人。在判处的被告人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最多228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3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2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单处罚金的5人,免于刑事处分的2人,其他1人。
【少年审判庭】
视图
2004年7月,区人民法院组建泰安法院系统首家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并确定“立足审判,前延后伸”的工作思路。是年,共判处未成年犯39人,对其中29人依法适用了缓刑、拘役等较轻刑种。是年11月,创建泰安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月,少年审判庭被授予泰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至2007年,共举办法制报告会61场次,组织模拟法庭、案件旁听等活动73次,受教育学生20万余人次。2005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山东电力学校共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山东电力学校落成。7月,区人民法院与山东农业大学举行“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对帮教活动启动仪式。10月,少年庭举办缓刑人员学习班,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等14部门命名为第四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7月,区人民法院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建立帮教缓刑少年“心灵驿站”网站。9月,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10月,区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1月,少年审判庭庭长范红艳被泰安六中聘任为法制副校长。 2007年2月,少年审判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4月,少年审判庭在山东省电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5月,少年犯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正式启用。6月,在岱庙办事处迎暄社区举行社区“五老”人员与缓刑少年结对帮教活动启动仪式。7月,少年庭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判决书后附带法官寄语。8月,实施“三十工程”,即年内深入学校、社区做10场法制报告,邀请学生旁听10场案件审理,举办10场模拟法庭或法制辩论赛,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9月,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10月19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12月,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泰安市委授予泰安市青年文明号。2006年6月起,市内三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由泰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负责审理。2007年6月,审理首起未成年人犯罪指定管辖案件。
2003~2007年,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8件,审结228件,判处人犯345人。犯罪类型中。抢劫案件最多126件,判处人犯198人,盗窃案件42件,判处人犯48人,故意伤害22件,判处人犯23人,敲诈勒索案件12件,判处人犯18人,强奸案件10件,判处人犯12人,寻衅滋事案件9件,判处人犯12人。在犯罪人身份中:无业人员最多222人,其次为学生49人,农民32人,工人22人,其他20人。在判处的被告人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最多228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3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2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单处罚金的5人,免于刑事处分的2人,其他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