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人民陪审员工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人民陪审员工作】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决定通过,为区法院依法任命2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30岁以下人数占10%,31~40岁人数占40%,41~50岁人数占35%,50岁以上人数占15%;大学以上学历者占60%,大专学历者占40%;党政机关(单列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占50%,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30%,科研院校工作人员占10%,其他人员占10%(包括离退休人员占5%,农民工占5%)。2005年6月,首批人民陪审员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召开,是月,人民陪审员参审第一案开庭审理。至2007年底,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94件376人次,占全部普通程序案件的11.9%。2005年5月,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周活动,在街头设站宣传,散发200余份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材料,接受100余人次咨询。
    2005年4月,区人民法院印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规程》。是年5月,在立案庭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建立陪审员业绩管理档案。对2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3次岗前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经费实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根据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人民陪审员的补助标准,自2006年5月至2007年底,共计发放补助费10994元。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