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由分局牵头,组织各派出所所与所属处镇计生部门建立了“计生、公安信息通报与交流制度”,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责任区、楼(院)长“三级网络”的优势,摸清辖区内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提供给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民警也将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通报给计生部门,实现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双赢的目的。
【建立“计生、公安信息通报与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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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由分局牵头,组织各派出所所与所属处镇计生部门建立了“计生、公安信息通报与交流制度”,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责任区、楼(院)长“三级网络”的优势,摸清辖区内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提供给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民警也将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通报给计生部门,实现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