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岱庙派出所在社区机动车看护中引入保险业务】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3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3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岱庙派出所在社区机动车看护中引入保险业务】


    2005年,在网底工程建设过程中,分局积极在治安防范中引入市场化机制。岱庙派出所为解决社区车辆看护的后顾之忧,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作,设立了新的“社区规范停车责任险”,达成协议,社区内每个车位每年交80元保险费金,保额10万元,配置了两名工作人员进行24小进看护,对在社区车辆看护过程中发生的因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碰撞、空中物体坠落、他人恶意损坏造成的损失以及车辆被盗、抢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为社区车辆看护人员加入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从而降低看护风险,受到了社区居委会的高度好评。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正积极筹建规范的看车处,推行了保险有偿看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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