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21次比较大的严打集中行动。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3869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78人,打掉犯罪团伙364个。检察院批准逮捕1026人,起诉1327人。法院判决1132人,实刑398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部署、工作协调、装备保障等经常性工作机制,实行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对全区治安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掌握刑事案件发案规率和发案较多的区域,确定工作重点。每年在不同时期针对治安状况分别开展专项行动。2007年,在“三车”治理行动中,全区共破获三车(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盗窃、销赃案件1541起,打掉团伙33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82人,捣毁非法销售自行车窝点41个。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先后到泰山区检查督导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对泰山区的做法和取得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进行专题报道。
二是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坚持“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两抢必打”的要求,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露头就打,绝不使其做大成势、。对杀人、强奸、绑架、爆炸等暴力性案件,落实包保责任制,及时破案。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治安优化活动”、“淘沙行动”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2007年“治安环境优化活动”中,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霸痞团伙56个,其他团伙177个,抓获处理团伙成员860人。
三是严打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出租房屋清理整顿、集中整治传销违法犯罪、烟草市场专项整治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继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校园周边环境、公共娱乐场所整治等集中行动。在集中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中,综治、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打团伙、破大案、抓头目”的思路,对辖区内的非法传销组织进行不间断的集中清理和打击。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80余次集中清理行动。查获传销案件35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抓获C级以上传销人员147人,打掉传销窝点380余处,查处传销人员20000余人。同时,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主线,积极构建了全社会防范打击传销活动的立体网络。
(二)开展“网底工程”,建立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2005年来,组织开展了治安防范“网底工程”建设活动,逐步建立了务实高效的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完善治安巡逻体系。公安机关对全区主要街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强化动态控制。派出所发挥自身优势,在做好城区网格化巡防的同时,加大对辖区重点发案区域和时段的巡逻控制。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综治办建设,在提高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村级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全部建立了5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2007年,建立了68人组成的专职治安协管员队伍,协助社区民警负责社区治安工作。至2007年,全区建立村级专职治安巡逻队161支,927人。同时,发动基层治保力量组织开展互助联保、联户联防、联店联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构筑起了公安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巡控体系。
二是完善社区防护体系。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向基层倾斜。2007年,8个派出所民警总数达到425人,平均警力47人。建立195个高标准的警务室,配备292名社区民警,以警务室为平台,推行社区(驻村)警务。进一步完善居民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全区125个较大规模的居民区中,实行封闭管理的达到75个,建有看车处或专用停车处的82个。加大技防建设力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和内部单位加大技防设施投入。投资2700余万元在公安分局和各派出所建立5处高标准的技防监控中心,在城区主要道路安装600多个监控探头,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安装监控探头2665个、红外线报警器2571只。将辖区大型单位、复杂场所、重要路段纳入了“视线”,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社会面动态监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案件发生。
三是完善单位自防体系。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治保、调解等保卫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巩固物防,推广技防,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构筑治安防控网络。全区范围内共有企事业单位护卫队伍107支1256人。600多家宾馆酒店实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微机联网,随时掌握治安动态。各办事处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企地共建活动。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与上高办事处开展“校地警共建、创平安校园”活动,设立联动办公室,共同维护校内外治安秩序。徐家楼等街道建立地企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此外,还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秩序的治理力度,对高校周围盗窃、抢劫以及聚众围堵高校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和治理,并全部安排民警进驻,使高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观。
四是完善了群众心防体系。2004年,在区有线电视台设立《泰山警察》专题栏目,在居民区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和警情提示牌。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介绍防盗防骗防火常识,提高人民群众不犯罪、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2004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共派出街头宣传工作人员1400余人次,设置咨询台155个,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群众参与人数近万人。2007年4月,启动了为期半年的集中宣传活动,在社区(村)、公共场所、集市、大中专院校等单位选择近40个宣传点进行巡回宣传展出。共制作展板62块,印制心防知识手册、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倡议书等宣传材料2万份。组织60名政法、综治干部和部分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三)实施“以房管人”,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五年来,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如青山新村社区的卡片式管理模式和金山社区“租赁房屋挂牌管理”模式等。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区政府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各街道、镇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综合协管队伍管理和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建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构筑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核查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措施,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处镇和部门目标考核体系,与年度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同时,坚持管理与打击相结合。积极依靠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专门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力军作用。坚持每季度开展1~2次突击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有效地遏制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势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规范租赁房屋管理。制定下发了《泰山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职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流程》等文件,建立了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登记样表、统一服务标准的同时,在社区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计生、公安、房管等部门职能资源,为流动人口及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同时,针对“有房租不出,求房找不到”的现象,各社区把出租、求租信息搜集起来,建立“待租户和求租人信息库”,作为租赁房屋服务办公室的信息资源,在宣传栏中向辖区居民发布,办起免费“中介”,从而使出租户和求租户都主动到社区登记,形成良性循环。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泰山区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泰山区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活动。村、社区普遍建立普法一条街,设立普法宣传栏,建起法律图书室。狠抓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村(居)民的学法、用法,根据各类人员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2007年,举行上街宣传活动12次,举办法制讲座127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4000份。探索法制宣传方式,先后开展了互助组普法、楼洞普法、网络普法、广场普法、模拟开庭等活动,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在全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程。2007年,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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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21次比较大的严打集中行动。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3869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78人,打掉犯罪团伙364个。检察院批准逮捕1026人,起诉1327人。法院判决1132人,实刑398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部署、工作协调、装备保障等经常性工作机制,实行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对全区治安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掌握刑事案件发案规率和发案较多的区域,确定工作重点。每年在不同时期针对治安状况分别开展专项行动。2007年,在“三车”治理行动中,全区共破获三车(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盗窃、销赃案件1541起,打掉团伙33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82人,捣毁非法销售自行车窝点41个。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先后到泰山区检查督导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对泰山区的做法和取得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进行专题报道。
二是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坚持“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两抢必打”的要求,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露头就打,绝不使其做大成势、。对杀人、强奸、绑架、爆炸等暴力性案件,落实包保责任制,及时破案。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治安优化活动”、“淘沙行动”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2007年“治安环境优化活动”中,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霸痞团伙56个,其他团伙177个,抓获处理团伙成员860人。
三是严打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出租房屋清理整顿、集中整治传销违法犯罪、烟草市场专项整治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继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校园周边环境、公共娱乐场所整治等集中行动。在集中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中,综治、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打团伙、破大案、抓头目”的思路,对辖区内的非法传销组织进行不间断的集中清理和打击。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80余次集中清理行动。查获传销案件35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抓获C级以上传销人员147人,打掉传销窝点380余处,查处传销人员20000余人。同时,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主线,积极构建了全社会防范打击传销活动的立体网络。
(二)开展“网底工程”,建立完善的治安防控体系。2005年来,组织开展了治安防范“网底工程”建设活动,逐步建立了务实高效的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完善治安巡逻体系。公安机关对全区主要街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强化动态控制。派出所发挥自身优势,在做好城区网格化巡防的同时,加大对辖区重点发案区域和时段的巡逻控制。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综治办建设,在提高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村级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全部建立了5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2007年,建立了68人组成的专职治安协管员队伍,协助社区民警负责社区治安工作。至2007年,全区建立村级专职治安巡逻队161支,927人。同时,发动基层治保力量组织开展互助联保、联户联防、联店联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构筑起了公安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巡控体系。
二是完善社区防护体系。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向基层倾斜。2007年,8个派出所民警总数达到425人,平均警力47人。建立195个高标准的警务室,配备292名社区民警,以警务室为平台,推行社区(驻村)警务。进一步完善居民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全区125个较大规模的居民区中,实行封闭管理的达到75个,建有看车处或专用停车处的82个。加大技防建设力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和内部单位加大技防设施投入。投资2700余万元在公安分局和各派出所建立5处高标准的技防监控中心,在城区主要道路安装600多个监控探头,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安装监控探头2665个、红外线报警器2571只。将辖区大型单位、复杂场所、重要路段纳入了“视线”,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社会面动态监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案件发生。
三是完善单位自防体系。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治保、调解等保卫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巩固物防,推广技防,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构筑治安防控网络。全区范围内共有企事业单位护卫队伍107支1256人。600多家宾馆酒店实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微机联网,随时掌握治安动态。各办事处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企地共建活动。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与上高办事处开展“校地警共建、创平安校园”活动,设立联动办公室,共同维护校内外治安秩序。徐家楼等街道建立地企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此外,还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秩序的治理力度,对高校周围盗窃、抢劫以及聚众围堵高校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和治理,并全部安排民警进驻,使高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观。
四是完善了群众心防体系。2004年,在区有线电视台设立《泰山警察》专题栏目,在居民区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和警情提示牌。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介绍防盗防骗防火常识,提高人民群众不犯罪、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2004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共派出街头宣传工作人员1400余人次,设置咨询台155个,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群众参与人数近万人。2007年4月,启动了为期半年的集中宣传活动,在社区(村)、公共场所、集市、大中专院校等单位选择近40个宣传点进行巡回宣传展出。共制作展板62块,印制心防知识手册、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倡议书等宣传材料2万份。组织60名政法、综治干部和部分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三)实施“以房管人”,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五年来,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如青山新村社区的卡片式管理模式和金山社区“租赁房屋挂牌管理”模式等。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区政府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各街道、镇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综合协管队伍管理和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建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构筑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核查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措施,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处镇和部门目标考核体系,与年度重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同时,坚持管理与打击相结合。积极依靠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专门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力军作用。坚持每季度开展1~2次突击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有效地遏制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势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规范租赁房屋管理。制定下发了《泰山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职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流程》等文件,建立了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登记样表、统一服务标准的同时,在社区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计生、公安、房管等部门职能资源,为流动人口及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同时,针对“有房租不出,求房找不到”的现象,各社区把出租、求租信息搜集起来,建立“待租户和求租人信息库”,作为租赁房屋服务办公室的信息资源,在宣传栏中向辖区居民发布,办起免费“中介”,从而使出租户和求租户都主动到社区登记,形成良性循环。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泰山区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泰山区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活动。村、社区普遍建立普法一条街,设立普法宣传栏,建起法律图书室。狠抓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村(居)民的学法、用法,根据各类人员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2007年,举行上街宣传活动12次,举办法制讲座127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4000份。探索法制宣传方式,先后开展了互助组普法、楼洞普法、网络普法、广场普法、模拟开庭等活动,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在全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程。2007年,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