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4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2003年12月,区委、区政府紧密结合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各级开展平安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决定自2004年起,在全区开展平安泰山区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建立系统的组织领导体系。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平安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调度、检查验收等,并先后四次调整充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27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平安建设和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各处镇、区直各部门和各社区、村也分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重大案件倒查制度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把平安建设的各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每年初,区委、区政府与街道(镇)、区综治委成员部门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每半年进行讲评、通报,年终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实行重奖重罚。区综治委定期对各街道(镇)、社区(村)夜间治安防范情况进行暗访,每月对发案较多的单位和社区(村)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一票否决。2004年以来,全区用于表彰平安建设奖励资金达到80余万元;对153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111个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对45个单位进行否决。
    (三)完善齐抓共管机制。严格落实综治委成员例会、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综治委委员联系点等制度,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区人大、区政协定期组织代表和委员,对稳定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2006年6月,区综治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综治委成员部门与各街道(镇)社区(村)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确定33个社区为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系点,建立双向联系制度,落实具体包靠措施,推动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2004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规定区、镇两级政府治安防范经费分别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2005年以来,区财政用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达1000余万元、政法综治部门专项经费500余万元。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政府拨一点、受益单位出一点、居民拿一点的办法解决部分基层单位治安防范经费。同时,还探索有偿看车、加入治安保险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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