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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疾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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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疾病控制
计划免疫 1985年,实行不定期计划免疫。1987年始,为0~7岁儿童发放《计划免疫接种证》,为适龄儿童适时免疫接种。实行计划免疫两月一次“冷链运转”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并建立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卡。1990年始,每年开展2次4岁以下儿童强化服脊髓灰质炎糖丸工作。是年,适龄儿童强化服苗率95%。是年,区卫生防疫站为12岁以内儿童登记建卡,办理计划免疫接种证。1998年,泰山区在泰安市率先以处(乡)为单位实行计划免疫集中接种,共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8处。适龄儿童办证、建卡率达100%,“四苗”(卡介苗、百白破、脊灰糖丸、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至此累计接种2.4万人次。建立AFP(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疫情专报系统,15岁以下儿童AFP报告发病率下降到1/10万人。2000年,风疹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常规免疫接种,累计接种3万人次。是年,全区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为297.21/10万人。 传染病防治 建区后,区卫生防疫部门以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为防治重点,两月召开一次处乡防疫人员例会,一季度一次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每年对各处乡防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由1988年的301.84/10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297.21/10万人。 霍乱防治 1985年始,泰山区每年4月前,进行霍乱防治技术专题培训。5月1日,开设腹泻门诊(1999年提前到4月1日)。1998年5月16日,粥店办事处农民因食用琵琶虾而患霍乱,后泰安市某干校报告有霍乱病例。至6月11日,辖区共计报告霍乱弧菌感染者84例,经确诊为69例,带菌者15例。泰山区发现疫情后即成立技术、宣传、疫点处理、食品监督、疫情资料、后勤保障6个小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较迅速控制住疫情蔓延,未发生二代病例。1999年起,在村卫生室(所)设立腹泻病专门门诊,建立区、处(乡镇)、卫生室传染病、腹泻病登记、报告送检制度,至2000年,累计登记报告腹泻病人11855人次。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水源、公厕便、苍蝇等进行监测,累计取样5551份。 病毒性肝炎防治 20世纪90年代前后,大津口、上高、泰前、徐家楼等4个处(乡)部分村(居)发现甲肝病人,经及时处理,疫情迅速得到控制。1992年始,泰山区将新生儿及学龄前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接种。1999年,泰山区卫生局制定《泰山区甲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甲肝疫苗被纳入计划免疫门诊常规接种。至2000年,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累计6011人次,接种率99%。全区中小学生甲肝疫苗普种,累计接种2万人次。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 1985年始,泰山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采取以讲究卫生、科学灭鼠为主的综合措施,除经常开展灭鼠活动外,每年进行两次鼠种、鼠密度监测,发现出血热病人随时处理疫点(区)。1999年始,对重点人群实施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2000年,全区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为6.93/10万人。 结核病防治 1995年7月,泰山区正式启动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新发现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免费治疗。至2000年,全区累计报告肺结核病人27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累计发放宣传单3000张、防治手册200份,疑似病人查体3743人次,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57例。 性病防治 1998年始,泰山区将淋病、梅毒纳入传染病报告系统。至2000年底,全区共报告淋病246例、梅毒27例。 地方病防治 泰山区地方病主要有碘缺乏病、疟疾等。1997年,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通过省级考核。 碘缺乏病防治 大津口乡、粥店办事处为碘缺乏病区。泰山对碘缺乏病的防治,除普及碘缺乏病防治常识外,实行以食盐加碘为主、重点人群服用碘油丸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1986年,泰山区推广含碘食盐。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全区食用盐进行含碘量监测。1997年,全区碘缺乏病控制达到国家标准。九十年代,泰山区含碘食盐普及率达到100%。 疟疾防治 1984年,境内实现基本消灭疟疾。1985年始,每年对医疗单位门诊“两热”(出血热、猩红热)病人进行血检疟原虫监测,流行季节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并开展蚊虫灭杀、消除蚊虫孳生地。1986~2000年,全区累计报告疟疾病人9例,均得到有效治疗。 食品卫生监督 1986年,区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科,时有食品卫生监督员4名。1987年4月1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及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证》制度。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990年,查处不符合标准的食品800千克,行政处罚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经营户301家。1995年始,每年对“五小单位”(小饭店、小旅馆、小商店、小理发店、小摊点)集中治理整顿;对学校、企业食堂卫生进行专项治理。1998年6月,责令1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停业整改,取缔非法加工经营户93家。2000年,全区有食品卫生监督员31名,配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电子天平等监测设备。至200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户次,监督监测覆盖率100%,发放《卫生许可证》2.4万本,健康查体12万人次,行政处罚530户,责令调离“五病”(伤寒、痢疾、结核、乙肝、皮肤病)人员2800名,调离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