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人才交流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人才交流
1998年4月,区政府制定《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员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意见》。是年,共有15家单位,78名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管档案78份,代招代聘人才35名。1999年,共有26家单位,128名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管档案128份,代招代聘人才42名。 2000年,共有37家单位,178名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管档案178份,代招代聘人才51名。代理项目由单纯代管人事档案拓展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代办毕业生接收手续、为代理人员提供职称评聘、转介人事关系、档案工资调整、身份确认等。是年,人才市场登记的单位130家,求职登记2436人(次)。至2000年末,全区共有74家企业384名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代理人员384名,代管档案384份,代招代聘人才128名。 1985~2000年,全区共交流引进各类人才1189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才247人、大专以上毕业生6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