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干部人事制度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干部人事制度
1985~1987年,处(乡)先后选聘73名合同制干部。1988年,泰山区区直处乡行政机关补充干部实行考选制。1992年,区政府制定《泰山区区直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实施意见》。1993年,全区37家区直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度,办理聘干手续393人。1995年,实行干部聘用的制度企业增至69家,办理聘干手续495人。 1997年8月,泰山区41个单位推行和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共设置职位618个,其中公务员职位465个,机关工作者职位153个。共有500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过渡考核,497人考核合格允许过渡,352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45人过渡为机关工作者。 2000年,泰山区实行人事代理制。区教委新补充90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聘用合同期满可续聘、解聘,打破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终身制和依附关系,“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至2000年末,泰山区82家区直企业全面实行干部聘用制度,办理聘干手续662人,全区事业单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聘干手续3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