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安置帮教工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6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安置帮教工作


    1991年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由泰山区司法局主管。288个村街、厂企基层单位成立普法、治安、巡逻、调解、帮教“五位一体”的安置帮教办公室。是年,共接收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8名,安置刑满释放人员13人。1993年,办事处(乡)、村(街)、治保调解主任分别签订《重点人员帮教责任书》。1996年,中共泰山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区委成立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至此,全区基层共建立帮教组织243个,确定帮教人员122名。是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率100%,除老弱病残者外,安置率为93%。1997年,全区“两劳”人员重新犯罪率仅0.47%。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帮教”小组288个,从事“帮教”工作人员344名,是年接受帮教对象55人,安置32人。
    1991~2000年,泰山区共接受帮教对象717人,安置3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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