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 1992年11月10日,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翌年,受理民事案件2件,立案1件。此后,受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逐年增多。1995年,受理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立案14件、息诉11件、转有关部门12件;经济案件4件、立案2件、息诉1件、转有关部门1件。2000年,受理案件74件,其中:民事案件45件,立案22件,息诉20件,转有关部门3件;经济案件26件,立案22件,息诉4件,行政案件3件,立案1件,息诉2件。
1993~2000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387件,其中:民事案件286件,立案122件,息诉108件,转有关部门56件;经济案件86件,立案58件,息诉28件;行政案件15件,立案9件,息诉4件,转有关部门2件。
审查起诉 1993年,受理民事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1995年,受理民事案件37件,提请抗诉5件;受理经济案件4件,提请抗诉1件。1998年,受理民事案件40件,提请抗诉7件;受理经济案件15件,提请抗诉4件;受理行政案件5件,提请抗诉1件。2000年,受理民事案件45件,提请抗诉20件;受理经济案件26件,提请抗诉19件;受理行政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
1993~2000年,共受理案件387件(其中,民事案件286件,经济案件86件,行政案件15件),共提请抗诉107件,占案件总数的27.65%。
第六节 民事及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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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 1992年11月10日,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翌年,受理民事案件2件,立案1件。此后,受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逐年增多。1995年,受理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立案14件、息诉11件、转有关部门12件;经济案件4件、立案2件、息诉1件、转有关部门1件。2000年,受理案件74件,其中:民事案件45件,立案22件,息诉20件,转有关部门3件;经济案件26件,立案22件,息诉4件,行政案件3件,立案1件,息诉2件。
1993~2000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387件,其中:民事案件286件,立案122件,息诉108件,转有关部门56件;经济案件86件,立案58件,息诉28件;行政案件15件,立案9件,息诉4件,转有关部门2件。
审查起诉 1993年,受理民事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1995年,受理民事案件37件,提请抗诉5件;受理经济案件4件,提请抗诉1件。1998年,受理民事案件40件,提请抗诉7件;受理经济案件15件,提请抗诉4件;受理行政案件5件,提请抗诉1件。2000年,受理民事案件45件,提请抗诉20件;受理经济案件26件,提请抗诉19件;受理行政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
1993~2000年,共受理案件387件(其中,民事案件286件,经济案件86件,行政案件15件),共提请抗诉107件,占案件总数的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