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5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5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996年12月1日,泰山区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26日,泰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批发放仪式在财源街道办事处举行,当场发放保障金4018元。28日,泰山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建立。1997年始,泰山区对人均月收入低于110元的户,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助。所需保障资金按6:3:1的比例,分别由市、泰山区、郊区(后改岱岳区)财政承担。是年,泰山区行政区域以内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112户、215人,年发放保障金14.3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凭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按月到民政部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998年1月1日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至140元,是年,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54户、670人,年发放保障金25万元。199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至210元。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增至338户、851人,年发放保障金53万元。 2000年,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420户、1044人,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