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全区104个村民委员会和24个居民委员会延续为第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委会干部总人数615人。
1987年3月5日~4月5日,全区村(居)委员会第二届换届选举。改选后,小村(居)委会成员3人,大村(居)委会成员5~7人。干部总人数651人,连任496人,占76%。
1990年,村(居)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此届始实施“六统一”,即统一程序、统一选票、统一表格、统一验收、统一发证、统一归档。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举。全区村(居)民参选率均超过90%,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到98%。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五个工作委员会。
1993年,1996年先后进行第四届、第五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1999年1月19日~3月9日,村(居)民委员会第六届换届选举首次采用由村(居)民直接投票选举,全区146个村委会、36个居委会(另24个新建居委会不具备换届选举条件)换届选举。选民116,905人,投票人数106,852人,参选率91%。共选出村(居)委会主任123名、副主任114名、委员216名,两委交叉任职310名,占68%。
第二节 村(居)委会届次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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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全区104个村民委员会和24个居民委员会延续为第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委会干部总人数615人。
1987年3月5日~4月5日,全区村(居)委员会第二届换届选举。改选后,小村(居)委会成员3人,大村(居)委会成员5~7人。干部总人数651人,连任496人,占76%。
1990年,村(居)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此届始实施“六统一”,即统一程序、统一选票、统一表格、统一验收、统一发证、统一归档。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举。全区村(居)民参选率均超过90%,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到98%。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五个工作委员会。
1993年,1996年先后进行第四届、第五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1999年1月19日~3月9日,村(居)民委员会第六届换届选举首次采用由村(居)民直接投票选举,全区146个村委会、36个居委会(另24个新建居委会不具备换届选举条件)换届选举。选民116,905人,投票人数106,852人,参选率91%。共选出村(居)委会主任123名、副主任114名、委员216名,两委交叉任职310名,占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