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退伍军人安置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5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5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退伍军人安置
1985年,全区共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220人,其中:39人到行政事业单位,181名农村籍退伍军人回乡务农。政府出资帮助退伍军人解决住房、婚姻、医疗等共计168人,提供木材35立方米,水泥10吨,砖瓦2.9万块,建新房105间,维修旧房76间。 1986年,为农村籍退伍军人解决建房经费1.1万元,木材18立方米,钢材3.5吨,生活用煤51吨,建房30间,修房53间。是年,区民政局设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安置办兼),处乡设军地两用人才服务站。 1987年,区民政局与公安、粮食部门为在云南边防保卫战中荣立三等功的10名农村籍战士办理农转非手续,并由劳动部门安置。 1990年,城镇退伍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安置50人、企业单位安置8人、新建单位安置10人。8名军地两用人才在处、乡企业就业。 1991~1992年共接受城镇退伍军人156人,行政事业单位安置55人,占35%;区直企业安置101人,占65%。安置农村籍退伍军人186人,其中: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51人,扶持个体经营106人。 1993~1996年,城镇退伍军人均分配到企业。共接收城镇退伍军人230人,分别安置到计经委、国贸、乡企局、纺织公司、粮油贸易集团、建委、物资集团等部门所属的企业单位。接收安置农村籍退伍军人627人,其中:推荐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16人,村街企业安置95人,个体经营21人。下拨退伍军人困难补助款4.2万元,帮助解决住房、看病、经营困难45人次。 1997年,区政府制定《泰山区退伍军人、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是年始,实施安置政策、指标、程序,综合考核、公开择优安置。是年,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70人,其中区直、处乡事业单位安置9人,占安置人数的12.9%。 2000年11月2日,区政府印发《泰山区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是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到事业单位19人,区直企业单位85人,处乡镇企业121人。安置农村籍退伍军人92人。安置总人数中,担任基层干部25人,村、街企业安置36人,推荐39名军地两用人才应聘,个体经营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