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优 待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优 待


    1985年,农村义务兵家属户由粮食优待改为现金优待。是年,农村义务兵户均优待标准460元,烈士家属户均优待标准略高于义务兵家属户。发放优抚款5万多元、煤炭15吨、化肥100多吨、油料1150千克。扶持优抚对象301户,其中参加经济联合体46户,从事运输、种植、养殖业项目专业户79户。
    1986年,处乡实行平衡负担统筹优待。城镇非农业户口义务兵年人均优待200元,由义务兵父母所在单位支付。上高乡实行基本优待和奖励优待,基本优待占80%,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和模范军烈属奖励占20%。是年,全区发放优待款28.42万元。
    1987年,实行“征兵、优待、退伍安置三位一体”优待制度,新兵入伍后,处乡将优待通知书发到新兵本人和家属,对立功受奖者奖励。义务兵服役期间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奖励200元,一等功奖励150元,二等功奖励100元,三等功奖励50元。1988年,烈属户均优待标准提高到585元(含定期抚恤金),义务兵家属户均优待标准提高到558.5元。1989年,152名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525名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办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安全保险。1990年,全区开展为优抚对象办实事送温暖活动,成立送温暖小组86个,参加人员500多人。
    1991年,区民政局印发《泰山区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实施细则》。是年,烈属、义务兵家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优待915户,发放优待金40.83万元,户均446元。为优抚对象送肥料1024立方米,浇地98.7公顷,抢收抢种100公顷,脱粒18万千克,维修住房48间,解决医疗费1.5万元。1994年,统筹优待金48.49万元,落实优待949户,户均优待511元。城镇非农业户口义务兵年人均优待标准由200元提高到400元。1995年,泰山区民政局帮助财源、粥店、泰前、上高等处(乡)创办优抚经济实体9处,安排128名优抚对象就业。1996年,调整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标准,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者增发优待金20%,其中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增发5%。
    1997年,区民政局与区妇女联合会在全区开展“争当优秀士兵家庭”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士兵家庭12户。是年,徐家楼乡、上高乡制定优抚对象初级医疗保健制度,在乡医院设立优抚对象门诊和病房,优抚对象看病免收挂号费、诊断费和注射费,医疗费报销30%。是年,全区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费2.8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户均优待款达到1000元,烈属户均1050元,复员军人户均290元。
    1999年,全区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泰山区民政局与有关部门对110户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解决资金23万元,新建和维修住房170多间。协调泰安市电业局为91户优抚对象免费安装改造用电线路,协调泰安市电信局为73户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老伤残军人免费安装电话。
    2000年3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民政部门授予泰山区“爱心献功臣活动”先进单位。是年,全区优抚对象增至1479户,兑现优待款122万元,户均823元。城镇义务兵年人均优待标准达到600元,312人享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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