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泰山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等形式,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和“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
1986年,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泰山区1986年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及1986年财政预算变动的决议》等。
1987年,作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等。
1988年,作出《关于宣传贯彻〈民法通则〉的决议》、《关于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等。
1989年,作出《关于依法治区的决定》、《关于批准〈泰山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方案〉的决议》等。
1990年,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变更泰山区199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等。
1991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关于在区直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等。
1992年,制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等。
1993年,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关于全区“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
1994年,作出《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的决定》等。
1995年,作出《关于批准〈泰山区“九五”科技发展规划和2010年科学技术发展纲要〉的决议》等。
1996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
1997年,作出《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区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等。
1998年,作出《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泰山区五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泰山区旅游观光农业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决定》等。
1999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
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1999年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决定》等。
2000年,作出《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等。
1985年6月~2001年3月,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8次。共听取审议泰山区人民政府和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2项。其中:泰山区人民政府50项,区人民法院16项,区人民检察院16项。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13次,听取审议政府、“两院”工作报告285项。共作出决议决定285项,提出审议意见1500条。其中:区人民政府213项1160条,区人民法院38项180条,区人民检察院34项160条。
第二节 重要决议决定
视图
1985年6月,泰山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等形式,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和“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
1986年,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泰山区1986年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及1986年财政预算变动的决议》等。
1987年,作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等。
1988年,作出《关于宣传贯彻〈民法通则〉的决议》、《关于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等。
1989年,作出《关于依法治区的决定》、《关于批准〈泰山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方案〉的决议》等。
1990年,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变更泰山区199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等。
1991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关于在区直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等。
1992年,制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等。
1993年,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关于全区“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
1994年,作出《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的决定》等。
1995年,作出《关于批准〈泰山区“九五”科技发展规划和2010年科学技术发展纲要〉的决议》等。
1996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
1997年,作出《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区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等。
1998年,作出《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泰山区五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泰山区旅游观光农业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决定》等。
1999年,作出《关于在全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
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1999年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决定》等。
2000年,作出《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对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等。
1985年6月~2001年3月,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8次。共听取审议泰山区人民政府和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2项。其中:泰山区人民政府50项,区人民法院16项,区人民检察院16项。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13次,听取审议政府、“两院”工作报告285项。共作出决议决定285项,提出审议意见1500条。其中:区人民政府213项1160条,区人民法院38项180条,区人民检察院34项1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