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办事机构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办事机构


    1985年6月,建立泰山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调查研究科、代表联络科,工作人员21人。1986年5月,增设法制科。1987年6月,撤销调查研究科增设财政经济科、教科文卫科。1988年2月,法制科、财政经济科、教科文卫科、代表联络科,更名为法制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教科文卫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1990年12月,增设信访工作室。1991年10月,增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室。2000年9月,法制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教科文卫工作室、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室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2000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为7个正科(局)级单位: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工作人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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