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 1985年6月13日,原泰安市(县级)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泰安市泰山区、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沿用原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届次)。是年6月29~30日召开,共有代表147名,区委书记张仁敬到会讲话。大会接受程爱莲、张可夫辞去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河辞去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选出78名出席泰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泰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赵黎光为主任,刘善林为副主任。选举朱安村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阎朝温、曹金连为副区长。选举裴敦文为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霍广顺为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出《关于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泰安市泰山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8~10日召开。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朱安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曹金连作的《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说明》、区计经委副主任张宝东作的《泰山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高炳立作的《泰山区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黎光作的《泰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裴敦文作的《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广顺作的《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相应的6个决议和《泰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泰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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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1985年6月13日,原泰安市(县级)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泰安市泰山区、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沿用原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届次)。是年6月29~30日召开,共有代表147名,区委书记张仁敬到会讲话。大会接受程爱莲、张可夫辞去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河辞去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选出78名出席泰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泰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赵黎光为主任,刘善林为副主任。选举朱安村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阎朝温、曹金连为副区长。选举裴敦文为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霍广顺为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出《关于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泰安市泰山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8~10日召开。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朱安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曹金连作的《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说明》、区计经委副主任张宝东作的《泰山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高炳立作的《泰山区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黎光作的《泰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裴敦文作的《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广顺作的《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相应的6个决议和《泰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