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监理状况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4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监理状况


    1991年8月,国家环保局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进行环境监理员制度试点的通知》,泰山区被列为国家第二批环境监理制度试点单位。翌年,区环保局设排污收费监理站。1993年初,成立泰山区环境监理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排污收费监理站更名为泰山区环境监理站。区环保局制定《泰山区环境监理站工作规范》,购置摄像机、噪声仪、照相机、PH计等监理设备,配备交通工具,强化泰城烟尘及各类污染源监督管理。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处理率达100%,结案率96%。1994年10月,岱庙、财源、泰前3个街道办事处下属的23条街、3个居民小区、33个村、36家企业、23所学校均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监督相结合的区直、处乡、村街三级环境监督管理网络。是年12月,泰山区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泰安市验收,达到规定标准。1994年始,实行申报、检查、监测、收费、治理一条龙环境监督管理专门负责所在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形成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办法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开展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工作。1997年始,每季对污染处理设施巡查一次,对有问题的单位、设施限期整改。先后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污染巡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征收排污费程序”、“行政处罚程序”、“信访办理程序”、“排污申报程序”等制度和程序。1997~2000年,共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起,信访案件326件,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3件,受案、结案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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