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成立泰山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房改工作。是年,区教委等9个单位进行房改试点。1993年3月6日,区政府代泰安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日常工作由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是年,公有住房房租由每平方米0.10元提高到0.32元。199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按每平方米100元收取住房准备金,共收缴准备金1284万元。1995年8月,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售房。按每平方米363元的标准价,扣除工龄补贴及区域、楼层、结构、朝向、新旧差价后计收房款,购房者享有71%的产权。1996年,泰城公有住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提高到0.82元。是年底,共售出公有住房3000多套,面积14万平方米,累计收取房改资金2100万元。1997年8月5日,撤销泰山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泰山区住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1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区财政局管理。是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公房出售每平方米提高到1.25元。至年末,共有106个单位归集公积金110多万元,全区70%以上的单位按新标准提高租金。出售公有住房200多套,近2万平方米。1998年3月28日,建立泰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一级事业单位,与房地产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年,共出售公房1530户,面积9.54万平方米,检查22个单位新建、新购的230套职工住房的立项、申报、审批情况。1999年,停止福利性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至是年末,全区出售公有住房24万平方米。2000年上半年,区住房办研制开发出“房改管理系统”运行程序软件,实现公房套改、补偿计算微机操作。8月,举办货币化分配政策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500多人次。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进行货币化分配资格认证调查,建立职工住房档案。是年,全区完成标准价售房扫尾工作,共办理房改调购房1631户,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收缴住房公积金367万元。至2000年末,全区累计出售公有住房5315套(区直管房569套、单位自管房4746套),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直管房4.65万平方米、自管房37.65万平方米),全区已售公房占可出售公房总量的99.9%,公房套改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计算完成9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21万元。
第六节 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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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成立泰山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房改工作。是年,区教委等9个单位进行房改试点。1993年3月6日,区政府代泰安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日常工作由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是年,公有住房房租由每平方米0.10元提高到0.32元。199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按每平方米100元收取住房准备金,共收缴准备金1284万元。1995年8月,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售房。按每平方米363元的标准价,扣除工龄补贴及区域、楼层、结构、朝向、新旧差价后计收房款,购房者享有71%的产权。1996年,泰城公有住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提高到0.82元。是年底,共售出公有住房3000多套,面积14万平方米,累计收取房改资金2100万元。1997年8月5日,撤销泰山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泰山区住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1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区财政局管理。是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公房出售每平方米提高到1.25元。至年末,共有106个单位归集公积金110多万元,全区70%以上的单位按新标准提高租金。出售公有住房200多套,近2万平方米。1998年3月28日,建立泰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一级事业单位,与房地产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年,共出售公房1530户,面积9.54万平方米,检查22个单位新建、新购的230套职工住房的立项、申报、审批情况。1999年,停止福利性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至是年末,全区出售公有住房24万平方米。2000年上半年,区住房办研制开发出“房改管理系统”运行程序软件,实现公房套改、补偿计算微机操作。8月,举办货币化分配政策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500多人次。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进行货币化分配资格认证调查,建立职工住房档案。是年,全区完成标准价售房扫尾工作,共办理房改调购房1631户,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收缴住房公积金367万元。至2000年末,全区累计出售公有住房5315套(区直管房569套、单位自管房4746套),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直管房4.65万平方米、自管房37.65万平方米),全区已售公房占可出售公房总量的99.9%,公房套改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计算完成9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