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志(1985—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2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1/article/2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1985年,国家对粮油经营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粮食财务体制由省级财政统管改为实行盈亏两条线分级管理并下放到县级财政管理,除超购粮油加价款、简易建筑费拨款外,粮油经营平价亏损、盈利行业利润和粮油提价补贴等均按1984年核定基数下放到县,列入县级财政管理。下放后,粮油工业、饲料工业实行利改税,多种经营实行利润留成。泰山区粮食局平价粮油补贴由泰安市财政局统一负责(市财政负担78%、郊区财政负担14%、泰山区财政负担8%)。粮食企业的财务收支、盈亏、粮油加价款、提价补贴等款项缴拨由区粮食局转泰山区财政局办理。1987年始,泰安市粮食局对各县市区粮食局实行经济目标承包责任制。1990年,市、区财政局对区粮食局实行盈亏大包干,政策性亏损相抵,定死基数、超亏自补,减亏全留。是年,市、区财政局对泰山区粮食局总包干额财政补贴1200万元(市财政负担78%、郊区财政负担14%、泰山区财政负担8%)。1993年,取消财政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