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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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在境内设博邑。秦代博邑改为博阳县,汉初改为博县,泰山郡治博县。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元封六年),泰山郡治所迁至奉高(今岱岳区范镇故县村)。北魏时期,博县改为博平县,泰山郡治迁至博平。北齐时期,博平复改博县,泰山郡废,设东平郡。581年(隋开皇元年),东平郡废。596年(隋开皇十六年),博县改为汶阳县,后又改为博城县。666年(唐乾封元年)改为乾封县。668年(唐总章元年),复改博城县。705年(唐神龙元年),又改为乾封县。公元972年(北宋开宝五年),乾封县治迁岱岳镇(今泰城)。1008年(北宋大中祥符元年),乾封县改为奉符县。1136年(金天会十四年),于奉符地设泰安军,泰安得名始此。1182年(金大定二十二年),升军为州。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州为府,设泰安附郭县。1913年(民国二年),裁府留泰安县。新中国建立后,泰城为泰安专署及泰安县驻地。1958年6月,泰安城关镇及周围村庄划出建立泰山市。同年11月29日,泰山市与泰安县合并建立泰安市。1963年4月撤市复县。1982年3月,泰安县复改为泰安市。1985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泰安地区,成立泰安市(地级),原泰安市(县级)分设泰山区、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