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泰山区物价局在泰安市日用品公司升平商店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简称“双信”)试点活动。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3件,违法金额29.12万元,退还用户2.25万元,没收23.73万元,罚款20万元,收缴入库金额25.73万元。
1986年8月,在全区经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国家定价、指导价、市场调节价3种价格分别以红、蓝、绿3种标签。是年,查处违法价格案件478件,查出金额2.9万元,责令退还用户0.19万元,没收0.75万元,罚款0.24万元,收缴入库0.99万元。1987年,区工会、团区委配合在全区设职工物价监督站4个,团员青年物价监督站2个,兼职物价监督员39人。1989年,检查汽车维修行业价格。1990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3件,价格违法金额30.5万元,责令退还用户1.32万元,没收金额29.7万元,罚款4.17万元,收缴入库金额29.2万元。至1993年,泰山区职工物价监督站、团员青年物价监督站检查商业经营单位230多家,个体工商户4600多户,处理违价单位(户)278个、930多人次,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罚款1727元,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2件。1993年,升平商店、中老年用品商店、儿童用品商店、车站百货商店、岱宗商场等31家经营单位被区政府授予“双信”(计量、物价信得过)单位称号。升平商店等5个单位被泰安市“双信”评定委员会授予市级“双信”单位称号。1994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31.1万元,责令退还用户0.06万元,没收金额1.13万元,罚没收缴0.01万元,收缴入库金额1.13万元。1996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7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0.31万元,责令退还用户3.6万元,没收金额0.31万元,罚款金额5.48万元,收缴入库5.79万元。1997年,华联商厦被山东省物价局授予全省执行物价法规政策最佳单位称号。
1998年,泰山区物价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民共32人为义务监督员。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57万元,经济处罚金额31.4万元,责令退还用户金额1.7万元,没收金额31.3万元。对水、电、药品价格和教育、医疗、物业管理等收费实行监督管理。1999年,9名物价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物价专业知识、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获取上岗资格证;3人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书》、《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证书》。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57万元,罚款14.5万元,退还用户金额3万元,没收金额14.5万元。泰山区物价检查所被山东省物价局授予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称号,评为全省物价检查先进单位。
2000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0万元,没收金额12.1万元,罚款0.3万元,收缴入库金额12.1万元。
第四节 价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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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泰山区物价局在泰安市日用品公司升平商店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简称“双信”)试点活动。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3件,违法金额29.12万元,退还用户2.25万元,没收23.73万元,罚款20万元,收缴入库金额25.73万元。
1986年8月,在全区经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国家定价、指导价、市场调节价3种价格分别以红、蓝、绿3种标签。是年,查处违法价格案件478件,查出金额2.9万元,责令退还用户0.19万元,没收0.75万元,罚款0.24万元,收缴入库0.99万元。1987年,区工会、团区委配合在全区设职工物价监督站4个,团员青年物价监督站2个,兼职物价监督员39人。1989年,检查汽车维修行业价格。1990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3件,价格违法金额30.5万元,责令退还用户1.32万元,没收金额29.7万元,罚款4.17万元,收缴入库金额29.2万元。至1993年,泰山区职工物价监督站、团员青年物价监督站检查商业经营单位230多家,个体工商户4600多户,处理违价单位(户)278个、930多人次,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罚款1727元,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2件。1993年,升平商店、中老年用品商店、儿童用品商店、车站百货商店、岱宗商场等31家经营单位被区政府授予“双信”(计量、物价信得过)单位称号。升平商店等5个单位被泰安市“双信”评定委员会授予市级“双信”单位称号。1994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31.1万元,责令退还用户0.06万元,没收金额1.13万元,罚没收缴0.01万元,收缴入库金额1.13万元。1996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7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0.31万元,责令退还用户3.6万元,没收金额0.31万元,罚款金额5.48万元,收缴入库5.79万元。1997年,华联商厦被山东省物价局授予全省执行物价法规政策最佳单位称号。
1998年,泰山区物价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民共32人为义务监督员。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57万元,经济处罚金额31.4万元,责令退还用户金额1.7万元,没收金额31.3万元。对水、电、药品价格和教育、医疗、物业管理等收费实行监督管理。1999年,9名物价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物价专业知识、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获取上岗资格证;3人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书》、《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证书》。是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57万元,罚款14.5万元,退还用户金额3万元,没收金额14.5万元。泰山区物价检查所被山东省物价局授予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称号,评为全省物价检查先进单位。
2000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0万元,没收金额12.1万元,罚款0.3万元,收缴入库金额1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