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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物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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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人物传略
漆女 漆女(生卒不详),漆之室为战国时期鲁国的属邑,旧址在今邹城市城西1.5公里,俗称漆女城。 据文献记载,漆室之女气度宽宏,立世绝俗,为后人所颂扬。按当时习俗,漆女已超过婚嫁年龄,但还未嫁人。有一天她倚柱大哭,惊动了街坊邻舍。有一位邻妇问她:“你为什么会哭得这么伤心呢?是为婚事发愁吗?”漆女愤然对答:“我以前总认为你很懂道理,没想到你如此无知。我忧的是鲁国国君已经年迈,太子幼小,恐怕国中有乱,祸在旦夕。”邻妇笑着说:“国家安危乃是鲁国臣子的事,妇人何必多虑呢?”漆女说:“从前兵马一来,到处乱跑,践踏了我国的庄稼,使我们不得温饱。鲁国有患,君臣父子都受其害,难道独有妇女能避其祸殃吗?”一席话,说的邻妇无言以对,怏怏离去。3年以后,鲁国果然大乱。 两千多年前的漆女能够忧国忧民,关心国事,的确难能可贵。西汉刘向在《列女传》一书中,专门为漆女立传,以示褒扬。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也为漆女作画,并赋诗:“漆室之女,计虑深妙。惟鲁且乱,倚柱而啸,君老嗣幼,愚悖奸生。鲁国忧乱,齐犯其境。” 韦孟 韦孟(生卒不详),家本彭城(今徐州),楚元王、楚夷王及楚王戊时,均居太傅之位。楚王戊荒淫无道,韦孟多次谏议,后又作《风谏诗》。告老退位后,迁居驺县,又作《在邹诗》一首,以言其志。 韦孟卒于邹,其五世孙韦贤以儒学称著而居丞相之位。 韦赏 韦赏(生卒不详),西汉丞相韦贤之孙,东海太守韦弘之子。哀帝为定陶王时,赏为太傅。哀帝即位,赏曾以旧恩为皇帝重用,先拜大司马,后擢车骑将军,位列三公,赐爵关内侯食邑千户。八十余岁寿终。 王龚 王龚(生卒不详),字伯宗,东汉山阳郡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部)人。世为豪族。初举孝廉,迁青州刺史,上书劾奏贪官二千石以上者数人,汉安帝嘉之,征拜尚书。建光元年(121年),擢为司隶校尉,次年迁汝南太守。在汝南时期,龚政崇温和,好才爱士。初到汝南,王龚没有及时召见众官员,陈蕃因而假病留记而去。王龚听说后大怒,执意要除掉陈蕃的奉禄。功曹袁阆劝龚:“俗语云‘人臣不见察于君,不敢立于朝’陈蕃既然知礼而去,不应以退而责怪他”。王龚听后,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因而,当地名士无不归心。 永建元年(126年),汉顺帝征拜王龚为太仆,又转太常。四年,迁司空,因地震而免职。永和元年(136年),拜太尉。在位期间,王龚遇事无不谨慎,凡不是公事,决不打扰州郡,每逢用人,皆予详察。东汉末年,宦官外戚轮番专权,王龚见之尤为忧心。因而,王龚上书极言其状,要求皇帝抑制宦官势力的膨胀。宦官闻迅后,先下手为强,收买宾客诬告王龚。汉顺帝令王龚自实,从事中郎梁商马上启奏,奏称:王龚“束修厉节,敦乐艺文,不求苟得,不为苟行,但以坚贞之操,违俗失众……不可加以非理”,宜加表敕,不然,於国不利。顺帝接纳梁商之言、免于王龚“自实”。 王龚任太尉五年,后告老返乡,卒于家。其子王畅,又具高名,位至司空。 王畅 王畅(? —169年),字叔茂,东汉山阳郡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部)人。畅出身显贵家庭,其父王龚,位至太尉。畅列于“三公”,号称“雅士”。 王畅少年时代,不以高门自居,而以清实著称。起初,举孝廉而辞病不就。大将军梁商辟畅为茂才(即秀才)。王畅先后出任齐王刘喜之相、司隶校尉、南阳太守之职,并4次征拜尚书令。任职期间,均以守正严明为称,后因事免官。汉桓帝诏令三公选功举能,太尉陈蕃荐举王畅,认为王畅清廉公正,办事练达,素有威严,因此,复为尚书令。 南阳是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故乡,皇室亲贵多仰仗权势横行郡县,地方官吏惧其淫威,往往讨好帝乡贵戚而不能称其职,尽其责,王畅对于这种风气深恶痛绝。出任南阳太守伊始,王畅便奋厉威猛,凡豪族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恃势不法者,均严加处治。后遇皇帝诏令大赦,被治罪的皇室亲贵又被释放,王畅对此追恨无已。但是,王畅对如此处理并不甘心,于是,又设法纠治。明令:凡受脏二千万以上不自首者,没收全部家产;凡隐匿不报者,一旦查出,则派官吏拆屋伐树,填井夷宅。由是,豪族贵胄大为震惊。功曹张敞致函王畅,以为“武王入殷,先去炮烙之刑。高祖鉴秦,唯定三章之法。孝文皇帝感一缇索,蠲除肉刑……仁贤之政,流闻后世……发屋伐树,将为严烈,虽遇惩恶,难以闻远……郡为旧都侯甸之国,园庙出于章陵,三后生自新野,士要沾教化,黔首仰风流,自中兴以来,功臣将相,继世而隆。愚以为恳恳用刑,不如行恩,滋滋求奸,未若礼贤”。王畅深纳张敞的劝谏,从此崇尚宽政,慎而用刑,教化遂行。南阳郡的豪族多以侈糜为荣,竞相比富。为矫治这种风气,王畅平时穿布衣,坐旧车,素食简行,深受属官的敬重。由于他的苦心经营,南阳郡内风化大变。后征为长乐卫尉。建宁元年(168年),迁司空,跃居三公之列,数月后,因水灾免职,翌年卒于家。 儿子王谦,官至大将军何进长史;王谦的儿子王粲,又以文学著称,成为建安文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列于“建安七子”之首。 刘宝 刘宝(? —301年),字道真,出生地为今邹城市郭里镇独山村附近。1973年,邹县文物保管所发掘刘宝墓时出土其墓志。 刘宝的祖先刘奥,曾任太祝令,俟后渐趋没落。刘宝的弟弟刘斌曾任著作郎,他侄儿刘绥(字万安)是西晋著名的美男子,人誉之“灼然玉举”、“千里挑一”,曾当过武官,官至骠骑长吏。 刘宝的家乡山青水秀,河溪纵横,一年四季水流不断。刘宝出身寒微,从小便与伙伴们一起,去田里种地,在溪边玩耍,到山上砍柴,入河里捉鱼,在农作渔猎的愉快生活中度过了他美好的童年。刘宝自幼聪颖,能歌善啸,并善于以优美的乐歌表达自已的感情,闻听者无不留连。 刘宝曾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任从事中郎,后任职吏部郎。他善于骑射,精于武功,作战英勇,又先后任职侍中、使侍节、安北大将军、领护乌丸校尉、督都幽并州诸军事等职,后因戎卫北境有功,赐爵关内侯。刘宝晚年,归附后赵开创者石勒,与王阳、刘赝、郭傲、刘微,呼延莫、吴豫等,号为十八骑。 刘宝不但喜武功,而且善属文,尤通经史,他著有《刘宝文集》三卷及《历代史书考异》二书,流传于世。谭正璧著《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将刘宝列入文学家之列,他是邹县籍文武兼备的历史名人之一。 戚忠义 戚忠义(生卒年不详),明朝初年出生在今邹城市石墙镇前楼村,出身贫寒,其父早逝,戚母聪慧贤淑,深明大义,茹苦含辛,让小忠义拜师求学。戚忠义自幼聪颖好学,习文练武,终于成才,官至兵部尚书。 戚忠义为官清正廉洁,为人刚正不阿,又反应敏锐,出口成章,风趣幽默。在疆场上,他金戈铁马,所向披靡,为巩固大明江山立下汉马功劳;在朝廷上,他不顾嫌疑,冒死劝谏,讲古论今,舌战佞臣,深得皇帝敬畏和重用,因而得罪了权贵污吏,终遭污陷而含冤屈死。待皇帝查清真相后,怜戚为官廉正,不畏强暴,军功卓著,辅佐得力,而将其厚礼装殓,发回原籍,拨款购地30余亩,植松柏2000余株,作戚墓地,重新安葬,并刻碑记功,每年清明寒节都派钦差祭尊。 潘榛 潘榛(生卒年不详),号茂昆,万历二十年(1599年)中进士。初任汝阳县令时,正值灾荒,捐资施粥,使大批灾民免于一死。后任青县令。青县土地多有荒芜,榛深入乡村,劝民农桑,确无力耕种者,则出资资助其购买耕牛、农具,使境内生产得以发展。后升任刑曹,奉敕处理案情,每遇疑难案件,榛总是严于审理,慎重处治。后升任庐州刺史,再拜冀宁监司。母亲病重,毅然辞职奉养,朝夕不离病榻左右。虽有人荐举潘榛升任新职,但他总以孝敬父母为意,不为高官动心。榛曾编修《三迁志》,并捐资修建乡贤名宦祠。崇祯五年(1632年),潘榛去世,奉旨被葬入乡贤祠。 刘昭汉 刘昭汉(1897—1941年),字景淮,香城镇大莫亭村人。幼年就读于田黄大同小学、辛庄蚕种学校,后考入滋阳县山东省立第二甲种农业学校。1923年,入济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攻读。二年后毕业回乡,适逢靳云鹗率部进军河南途径邹县,录其为司令部参议,次年被委任为河南省尉民县县长。到任数月,因靳在直奉混战中失利,遂于1928年初返回邹县香城,不久,被推选为区自卫团团长,维持地方治安。1930年,县自卫总团组建,刘遂任副总团长。其间,他热心于教育事业,先后筹建起“大莫亭实验小学”、“邹县县立乡村简易师范学校”,并担任乡师校长。 “七·七”事变后,刘支持平津学生流亡团来邹发展“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不久,日本侵略军飞机轰炸邹县,形势紧张,乡师解散,他遂于香城组建抗日游击队,共有人枪千余,编为三个团。翌年2月,被山东省主席沈鸿烈委任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十一游击纵队第四十二大队司令兼邹县县长”。后率队加入亲八路军的孔昭同部,受任为“苏鲁战区独立游击第三十一支队长”。刘率领游击队,曾多次打击日伪军。1940年冬,日军小队长田川为逼刘放弃抗日立场,派人掳去刘的二女儿刘宪珍作人质。面对敌人的卑鄙伎俩,刘昭汉断然派人烧毁了自己家中房屋以绝敌念,又针锋相对地抓到汉奸李成芝的女儿,迫敌交换人质。是年腊月十四日,日军纠集邹、兖、曲、泗四县兵力,对刘部进行围剿,是役,寡不敌众,刘部损失惨重。 1941年5月,刘病逝于香城小山阴村。各界各友军派代表参加了刘的追悼会。邹东抗日民主政府亦派专人送了挽联,上书“邹东之光”。 秦启荣 秦启荣(1903年—1943年),今邹城市北关人。其父秦世清曾于县衙当差。秦启荣少时曾在书院小学做校工,青年时期入黄浦军校学习,深得蒋介石厚宠。国民党内部明争暗斗,派系林立。秦密承旨意,毕业后被派回山东,监视韩复榘的活动,为蒋通风报信。 抗日战争爆发后,秦忠实执行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专与共产党、八路军作对,不断制造国共摩擦,严重干扰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斗争。秦任国民党别动队第五纵队司令期间,在鲁北、鲁中先后制造了“太河惨案”、“雪野事件”、“淄河事件”,杀害无数抗日军民。根据中共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八路军对秦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43年8月底,在两军作战中,秦被击毙。 巩振寰 巩振寰(1915年—1948年),今邹城市中心店镇东傅庄村人。抗日战争初期,毕业于山东省第四乡村简易师范学校(今兖州市),时值社会动荡之际,毕业后遂纠集人马,组建抗日游击队,占领东傅、老营、凰翥一带。他不择手段地兼并同伙,收罗枪支,羽翼逐渐丰满。1942年晋升为山东省保安第二十五旅旅长兼泗水县长。同年夏参加国民党军统。后任鲁西南《民报》社董事会董事,邹、滋、曲、泗特教委员会主任,邹县县长,邹县民众自卫队总队长,三民主义青年团邹县分团干事,国民党邹县党部委员等职。1946年任第二绥靖区调查室鲁南组长。次年夏,国民党中央政府授于巩“模范县长”称号。 抗日战争期间,巩虽有过抗日救国抱负,未曾在日军引诱下变节投敌,但他忠实的执行蒋介石的消极抵抗政策,大搞“摩擦”,积极反共,多次残害共产党抗日力量,杀害干部2700多人,犯下滔天罪行。1948年6月16日,在解放军攻克邹县城的战斗中,巩被击毙于城东北隅。 张丕矩 张丕矩(1878年—1965年),字季方,今邹城市田黄乡大峪口村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入庠。翌年毕业于邹县师范传习所。1913年任邹东劝学所员,后任所长、邹县孤儿院院长。曾主办邹县崇孟学社。1917年主编《邹县地理志》,共二十三章,1942年增写“地质”一章。后任兖州师范和兖州中学教师。1957年被选为邹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8年被山东省文史研究馆聘为馆员。张一生从事教育,学生遍及邹、滕、兖、泗等地。1965年病故。 步云亭 步云亭(1902—1968年12月13日),名占润,字云亭,邹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县长,邹县南亢抗日武装起义的发起人之一。今邹城市太平镇东纪沟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日宣传工作并于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任中共邹县县委军事委员。他拿出50块大洋,卖掉20多亩地,买了枪支弹药,于12月中旬参与领导发动了邹西南亢抗日武装起义,组建了“鲁南人民抗日游击总队”,任副总队长,与冯起一起率部配合国民党川军在界河袭击日军,揭开邹县人民抗日斗争的序幕。1939年8月,成立邹县抗日民主政府,步云亭任县长。带领军民打日军,消灭黑杀团等地方反动武装,为开辟邹东、邹西抗日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1942年秋,任鲁南第一军分区副司令员。抗战胜利后,又率部清剿了盘踞在峄山的匪特李兴泉部。1955年,任北京医学院总务处长兼校党委纪律监察委员会副书记。“文革”中被迫害致死。1979年5月,北京医学院党委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孟凡骥 孟凡骥(1907年—1990年),字雪生,今邹城市南关人,其父孟庆棠,系孟子七十三代嫡裔、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后改任亚圣奉祀官。孟凡骥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后就读于山东大学。回邹后创办了孟府小学,1939年承袭亚圣奉祀官。1945年离邹县迁居南京,1949年去台湾。1968年在台成立孟氏宗亲会并任会长,先后被推选为台湾孔孟学会理事、邹县旅台同乡联谊会会长等职。其夫人王淑芳(王的父亲为兖州王景禧,前清翰林,曾任北洋军阀时期国务总理靳云鹏的秘书,王淑芳是其四女。)早年就读于天津美术专科学校,颇富文采。生一女三男:长子祥协、次子祥肃、三子祥孚,女莲君,1949年均随孟凡骥去台。1987年3月,孟凡骥开始通过日本友人与其在邹家人取得联系,是年8月,捎来口信与照片。1988年,通过原国民党总统府上校侍卫曹保同捎来雍正年间版本《三迁志》。1990年1月,又捎来录音磁带一盒及部分钱物。因去台多年,年老多病,思乡之情尤重等诸多缘故,未曾返里探亲,于是年6月26日客死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