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中共邹县委员会、邹县人民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全国体育先进县的奋斗目标。
1988年1月3日,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1988]1号文件转发《全国体育先进县标准细则》,并在通知中提出贯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照《细则》,结合实际,找差距,定措施,逐条落实,并先后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创建体育先进县活动现场会;邹县教育局在第十九中学、第一实验小学、南关小学召开各学校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邹县总工会在县肉联厂召开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参加的现场会。邹县人民政府在平阳寺镇召开各乡(镇)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人参加的现场会。总结全县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情况,表扬先进单位,部署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工作任务。为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邹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11人的邹县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任正、副组长,先后8次听取县体委的工作汇报,适当增拨体育工作经费,并召开全县动员会。是年2月12日,邹县人民政府以政府办公室[1988]14号文件发出《关于对争创体育先进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并从有关单位抽出20多人组成检查团,分3个检查组对20个乡(镇)、部分村庄和县直机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行检查评比,积极为迎接国家验收做准备。
同时,为便于国家检查验收工作团检查验收,县体委还筹办了“邹县体育活动展室”,收集和拍摄了200多幅体育照片,全面反映邹县体育活动状况。并利用县拨给的专项体育经费,将全县各方面的体育活动情况制成电视录像。1988年3月,国家体委和山东省体委检查验收工作团来邹县进行检查验收,经抽查邹县部分乡(镇)、中小学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国家体委命名邹县为全国体育先进县。是年9月,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祝金焕去北京参加授奖大会。这是邹县在体育事业发展史上首次荣获国家命名和奖励。
第一节 争创体育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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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中共邹县委员会、邹县人民政府提出三年建成全国体育先进县的奋斗目标。
1988年1月3日,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1988]1号文件转发《全国体育先进县标准细则》,并在通知中提出贯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照《细则》,结合实际,找差距,定措施,逐条落实,并先后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创建体育先进县活动现场会;邹县教育局在第十九中学、第一实验小学、南关小学召开各学校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邹县总工会在县肉联厂召开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参加的现场会。邹县人民政府在平阳寺镇召开各乡(镇)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人参加的现场会。总结全县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情况,表扬先进单位,部署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工作任务。为迎接国家检查验收,邹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11人的邹县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任正、副组长,先后8次听取县体委的工作汇报,适当增拨体育工作经费,并召开全县动员会。是年2月12日,邹县人民政府以政府办公室[1988]14号文件发出《关于对争创体育先进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并从有关单位抽出20多人组成检查团,分3个检查组对20个乡(镇)、部分村庄和县直机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行检查评比,积极为迎接国家验收做准备。
同时,为便于国家检查验收工作团检查验收,县体委还筹办了“邹县体育活动展室”,收集和拍摄了200多幅体育照片,全面反映邹县体育活动状况。并利用县拨给的专项体育经费,将全县各方面的体育活动情况制成电视录像。1988年3月,国家体委和山东省体委检查验收工作团来邹县进行检查验收,经抽查邹县部分乡(镇)、中小学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国家体委命名邹县为全国体育先进县。是年9月,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祝金焕去北京参加授奖大会。这是邹县在体育事业发展史上首次荣获国家命名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