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邹县卫生院设防疫股,开展疾病防治工作。1956年7月1日,同时成立邹县卫生防疫站和邹县麻风病防治组,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普遍展开。1957年7月1日,成立邹县麻风病防治站,1967年10月21日,改称邹县皮肤病防治站。1985年4月15日,成立邹县结核病防治所。
1986年3月,邹县卫生防疫站、皮肤病防治站、结核病防治所3个单位合并成立了邹县卫生防病总站。1987年底,站内有干部、职工87人,设11个科室,技术力量较强,仪器装备较齐全、配套。各乡镇也先后建立健全了卫生防疫组。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进一步发展。1990年11月,经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邹县卫生监督所、邹县卫生监测检验所,均隶属县卫生防疫站。同时撤销邹县卫生防病总站,恢复邹县卫生防疫站、邹县皮肤病防治站、邹县结核病防治所。
1987年,邹县进行乡镇卫生防病体制改革,在太平、张庄两乡镇建立卫生预防保健站。至1992年底,全市20个乡镇均建立卫生预防保健站,对外分别作为一个单位相对独立,对内仍隶属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第三章 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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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6月,邹县卫生院设防疫股,开展疾病防治工作。1956年7月1日,同时成立邹县卫生防疫站和邹县麻风病防治组,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普遍展开。1957年7月1日,成立邹县麻风病防治站,1967年10月21日,改称邹县皮肤病防治站。1985年4月15日,成立邹县结核病防治所。
1986年3月,邹县卫生防疫站、皮肤病防治站、结核病防治所3个单位合并成立了邹县卫生防病总站。1987年底,站内有干部、职工87人,设11个科室,技术力量较强,仪器装备较齐全、配套。各乡镇也先后建立健全了卫生防疫组。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进一步发展。1990年11月,经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邹县卫生监督所、邹县卫生监测检验所,均隶属县卫生防疫站。同时撤销邹县卫生防病总站,恢复邹县卫生防疫站、邹县皮肤病防治站、邹县结核病防治所。
1987年,邹县进行乡镇卫生防病体制改革,在太平、张庄两乡镇建立卫生预防保健站。至1992年底,全市20个乡镇均建立卫生预防保健站,对外分别作为一个单位相对独立,对内仍隶属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