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邹县人口中男性189437人,女性144432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31:100。1934年,全县人口中男性206214人,女性163137人,女比男少43077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25:100。
建国后,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地位提高,境内人口性别比例渐趋平衡。1949年,邹县人口中男性为225947人,女性为215312人,性别比例为105:100;1953年,全县总人口479982人,女性234197人,占全县总人口48.8%;男性24578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1.2%,性别比例为105:100。1964年,全县总人口605605人,女性293606人,占总人口的48%;男性311999人,占总人口的52%。性别比例为106:100。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邹县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1.02:10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邹县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3:100。1992年,邹城市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2:100。
第一节 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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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邹县人口中男性189437人,女性144432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31:100。1934年,全县人口中男性206214人,女性163137人,女比男少43077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25:100。
建国后,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地位提高,境内人口性别比例渐趋平衡。1949年,邹县人口中男性为225947人,女性为215312人,性别比例为105:100;1953年,全县总人口479982人,女性234197人,占全县总人口48.8%;男性24578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1.2%,性别比例为105:100。1964年,全县总人口605605人,女性293606人,占总人口的48%;男性311999人,占总人口的52%。性别比例为106:100。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邹县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1.02:10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邹县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3:100。1992年,邹城市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