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 建国前,邹县境内流行的剧种主要有山东梆子和柳子戏。玩局极多,较有影响的梆子玩局有双圣班、全胜班、后屯班、石墙班,还有后起的贾庄班、孟庄班、西关班等;柳子玩局主要有郭里班、平阳寺班、大烟庄班等。大多于清末民初成班,兴盛30余年,不少班底至今犹存。演出的剧目主要是传统古装戏:桃花庵、梁祝姻缘、打金枝、骂金殿、杨雄杀妻、南阳关、西湖游景、雷公子投亲、蝴蝶杯、呼延庆打擂、破洪州、夜打登州、箫何月下追韩信、秦琼卖马、二进宫等等。演出者大多是农村自行结合自发性的业余戏班。平阳寺山东柳子戏班,始建于清末,每年农闲时外出巡回演出;大贾庄30多人组成的山东梆子戏班,每年也演出近百场。
抗日战争时期,邹东抗日根据地军民以文艺为武器宣传、组织群众,打击、消灭敌人,青年抗日先锋队、姊妹团的青年,编演了许多渴望翻身求解放,争取民主自由的小戏曲及民歌民谣,唱出了邹东抗日根据地人民的心声。尚河乡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建立起42个宣传队,自编自演了话剧岳家庄的《杨丕才》、《送郎参军》、《识字班》等,在根据地广泛宣传。
1948年,邹县第二次解放,全县村村锣鼓,处处歌舞,促进了支援淮海战役的革命热潮。南龙河、北龙河2个村的七、八百名青年,看了文艺演出,纷纷报名参军。其中孙登亮带领的高跷队的37名青年全部参军南下。
建国后,全县农村组织宣传队或业余剧团,演出有积极意义的古装戏,演唱歌曲有自编自演表扬英模人物、反映农村新生活的剧目。城关镇孟庄;香城镇官庄、香城、褚庄;王村乡相庄、田王、羊皮;看庄镇九山、保安、黄湾、柳下邑、金山、西后圪、西八里;峄山镇大故村;北宿镇大贾庄等一些村庄,都先后组建业余剧团或业余文艺宣传队,演出文艺节目。
1958年,邹县建立专业剧团后,戏剧的创作、演出得到进一步发展繁荣。1962年,邹县青年豫剧排练《红楼梦》,山东省副省长余修曾观看演出。1964年,邹县豫剧团在山东省地委书记会议上演出《山乡风云》,受到与会者赞扬。1972年12月,该团代表山东省、济南军区慰问团向济宁地区党、政、军演出《海港》;是年,还演出《红石岭》,并参加济宁地区文艺会演。1976年1月,文化馆剧团组成代表队参加济宁地区会演,演出了《邹县会战组歌》、《海港》选场、小歌剧《纵马扬鞭》、舞蹈《送医送药到山乡》、小戏剧《小马灯》。1978年9月,参加济宁市地区文艺会演,演出本团创作的《铁路红哨》。后于1980年12月、1981年1月、1983年1月、1984年秋、1986年,参加济宁地区(市)文艺会演,分别演出《金鹿缘》、《雪纷纷》和《寸草心》、《邯郸魂》、《红线女传奇》。1988年12月,邹县豫剧团移植的现代戏《苦情》,被山东省电视台录制并播放,1989年,该戏获山东省公安厅“法制宣传剧目”三等奖。
曲艺 1956年,邹县召开曲艺工作会议,历时6天,并成立邹县曲艺队筹备委员会。1957年,召开全县群众曲艺创作会议、第二次曲艺人员会议,并成立曲艺联谊会。是年,邹县传统花鼓调《打犁铧》在《群众艺术》杂志上发表。1958年12月,邹县曲艺代表队参加济宁地区跃进曲艺会演。1959年2月,邹县举行第一次业余文艺会演,历时3天,主要演出了曲艺节目。1960年1月,邹县第二次群众业余文艺创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曲艺创作。1965年5月至1966年11月,邹县文化馆组织的“乌兰牧骑”式的文艺宣传队,在县内16个公社演出了500余场曲艺节目。
1976年3月,琴书段子《挂红灯》参加山东省曲艺会演受到好评。6月,《抢救亲人》剧目与《挂红灯》剧目赴中央参加曲艺会演,后《挂红灯》、《抢救亲人》及《三挪桩》,被收入山东省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三十周年优秀曲艺作品》。1978年,评书段子《五分钱》被著名评书艺人刘兰芳作为长期保留节目。1976年底,召开了全县曲艺工作会议,成立了邹县曲艺协会。1983年5月,邹县评书艺人周焕凯、岳增华参加济宁地区曲艺会演,演出了评书《碧海英魂》,获评书段子改编奖,周焕凯获演出奖。是年7月,“全国北方片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期间,文化部群众文化局、省文化厅负责人来邹城视察了文化馆、北宿、平阳寺、郭庄等单位的文化设施及群众文化活动情况。1985年县文化局举办了首次国庆歌咏比赛和首次职工会演。1989年县文化局举办了“邹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四十周年歌咏大会”。同年,与县妇联联办“家庭同乐”晚会。与教育局同办了“六一”儿童节文艺会演。1991年5月邹县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文化先进县。至1992年市文化局先后承办了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第二届农民文化艺术节暨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并对全市30多个民间唢呐班的130多名民间唢呐艺人进行了唢呐考核定级。还举办了“邹城市业余歌手卡拉OK定级大奖赛”。到1992年底,邹城市举办了以演出曲艺节目为主的文艺汇演20多次,并派代表参加济宁地区(市)举办的文艺会演10多次。
第二节 戏剧 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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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 建国前,邹县境内流行的剧种主要有山东梆子和柳子戏。玩局极多,较有影响的梆子玩局有双圣班、全胜班、后屯班、石墙班,还有后起的贾庄班、孟庄班、西关班等;柳子玩局主要有郭里班、平阳寺班、大烟庄班等。大多于清末民初成班,兴盛30余年,不少班底至今犹存。演出的剧目主要是传统古装戏:桃花庵、梁祝姻缘、打金枝、骂金殿、杨雄杀妻、南阳关、西湖游景、雷公子投亲、蝴蝶杯、呼延庆打擂、破洪州、夜打登州、箫何月下追韩信、秦琼卖马、二进宫等等。演出者大多是农村自行结合自发性的业余戏班。平阳寺山东柳子戏班,始建于清末,每年农闲时外出巡回演出;大贾庄30多人组成的山东梆子戏班,每年也演出近百场。
抗日战争时期,邹东抗日根据地军民以文艺为武器宣传、组织群众,打击、消灭敌人,青年抗日先锋队、姊妹团的青年,编演了许多渴望翻身求解放,争取民主自由的小戏曲及民歌民谣,唱出了邹东抗日根据地人民的心声。尚河乡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建立起42个宣传队,自编自演了话剧岳家庄的《杨丕才》、《送郎参军》、《识字班》等,在根据地广泛宣传。
1948年,邹县第二次解放,全县村村锣鼓,处处歌舞,促进了支援淮海战役的革命热潮。南龙河、北龙河2个村的七、八百名青年,看了文艺演出,纷纷报名参军。其中孙登亮带领的高跷队的37名青年全部参军南下。
建国后,全县农村组织宣传队或业余剧团,演出有积极意义的古装戏,演唱歌曲有自编自演表扬英模人物、反映农村新生活的剧目。城关镇孟庄;香城镇官庄、香城、褚庄;王村乡相庄、田王、羊皮;看庄镇九山、保安、黄湾、柳下邑、金山、西后圪、西八里;峄山镇大故村;北宿镇大贾庄等一些村庄,都先后组建业余剧团或业余文艺宣传队,演出文艺节目。
1958年,邹县建立专业剧团后,戏剧的创作、演出得到进一步发展繁荣。1962年,邹县青年豫剧排练《红楼梦》,山东省副省长余修曾观看演出。1964年,邹县豫剧团在山东省地委书记会议上演出《山乡风云》,受到与会者赞扬。1972年12月,该团代表山东省、济南军区慰问团向济宁地区党、政、军演出《海港》;是年,还演出《红石岭》,并参加济宁地区文艺会演。1976年1月,文化馆剧团组成代表队参加济宁地区会演,演出了《邹县会战组歌》、《海港》选场、小歌剧《纵马扬鞭》、舞蹈《送医送药到山乡》、小戏剧《小马灯》。1978年9月,参加济宁市地区文艺会演,演出本团创作的《铁路红哨》。后于1980年12月、1981年1月、1983年1月、1984年秋、1986年,参加济宁地区(市)文艺会演,分别演出《金鹿缘》、《雪纷纷》和《寸草心》、《邯郸魂》、《红线女传奇》。1988年12月,邹县豫剧团移植的现代戏《苦情》,被山东省电视台录制并播放,1989年,该戏获山东省公安厅“法制宣传剧目”三等奖。
曲艺 1956年,邹县召开曲艺工作会议,历时6天,并成立邹县曲艺队筹备委员会。1957年,召开全县群众曲艺创作会议、第二次曲艺人员会议,并成立曲艺联谊会。是年,邹县传统花鼓调《打犁铧》在《群众艺术》杂志上发表。1958年12月,邹县曲艺代表队参加济宁地区跃进曲艺会演。1959年2月,邹县举行第一次业余文艺会演,历时3天,主要演出了曲艺节目。1960年1月,邹县第二次群众业余文艺创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曲艺创作。1965年5月至1966年11月,邹县文化馆组织的“乌兰牧骑”式的文艺宣传队,在县内16个公社演出了500余场曲艺节目。
1976年3月,琴书段子《挂红灯》参加山东省曲艺会演受到好评。6月,《抢救亲人》剧目与《挂红灯》剧目赴中央参加曲艺会演,后《挂红灯》、《抢救亲人》及《三挪桩》,被收入山东省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三十周年优秀曲艺作品》。1978年,评书段子《五分钱》被著名评书艺人刘兰芳作为长期保留节目。1976年底,召开了全县曲艺工作会议,成立了邹县曲艺协会。1983年5月,邹县评书艺人周焕凯、岳增华参加济宁地区曲艺会演,演出了评书《碧海英魂》,获评书段子改编奖,周焕凯获演出奖。是年7月,“全国北方片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期间,文化部群众文化局、省文化厅负责人来邹城视察了文化馆、北宿、平阳寺、郭庄等单位的文化设施及群众文化活动情况。1985年县文化局举办了首次国庆歌咏比赛和首次职工会演。1989年县文化局举办了“邹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四十周年歌咏大会”。同年,与县妇联联办“家庭同乐”晚会。与教育局同办了“六一”儿童节文艺会演。1991年5月邹县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文化先进县。至1992年市文化局先后承办了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第二届农民文化艺术节暨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并对全市30多个民间唢呐班的130多名民间唢呐艺人进行了唢呐考核定级。还举办了“邹城市业余歌手卡拉OK定级大奖赛”。到1992年底,邹城市举办了以演出曲艺节目为主的文艺汇演20多次,并派代表参加济宁地区(市)举办的文艺会演1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