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月,邹东抗日民主政府始设文教科,负责领导、管理所辖区内的文化、教育事业。1945年10月,邹县县政府设文教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负责县、区文化教育的管理工作。
1956年4月,文化、教育分别由文化科、教育科管理。文化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会计1人,管理全县的戏剧、电影、曲艺、书店、文物和农村文化工作。1961年12月,将邹县文化科、邹县教育科合并成立邹县文教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邹县文教局机构瘫痪,全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由邹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的宣教组负责管理。
1975年10月,成立邹县文化局,管理全县的文化工作。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同时,恢复设立了8个公社文化站。1983年10月,邹县文化局内设政工、业务股。1984年4月,撤销政工、业务股,设人秘股、艺术股、群众文化股,各股设股长1人。文化局下辖邹县文化馆、邹县青年豫剧团、邹县图书馆、邹县电影公司、钢山剧院、邹县文物保管所以及各公社(区、乡、镇)文化站。1989年,邹县文化局下设秘书股、财务股、业务股及事业编制的文艺创作室,撤销艺术股、群众文化股。增设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1992年底,邹城市文化局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全市20个乡镇建立文化中心站18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视图
1940年1月,邹东抗日民主政府始设文教科,负责领导、管理所辖区内的文化、教育事业。1945年10月,邹县县政府设文教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负责县、区文化教育的管理工作。
1956年4月,文化、教育分别由文化科、教育科管理。文化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会计1人,管理全县的戏剧、电影、曲艺、书店、文物和农村文化工作。1961年12月,将邹县文化科、邹县教育科合并成立邹县文教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邹县文教局机构瘫痪,全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由邹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的宣教组负责管理。
1975年10月,成立邹县文化局,管理全县的文化工作。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同时,恢复设立了8个公社文化站。1983年10月,邹县文化局内设政工、业务股。1984年4月,撤销政工、业务股,设人秘股、艺术股、群众文化股,各股设股长1人。文化局下辖邹县文化馆、邹县青年豫剧团、邹县图书馆、邹县电影公司、钢山剧院、邹县文物保管所以及各公社(区、乡、镇)文化站。1989年,邹县文化局下设秘书股、财务股、业务股及事业编制的文艺创作室,撤销艺术股、群众文化股。增设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1992年底,邹城市文化局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全市20个乡镇建立文化中心站1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