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社学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5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5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社学
社学是由官署按基层行政机构——社设立的一种地方学校教育形式。《明史选举志》载:“社学自洪武八年,延师以教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正统时许补儒学生员。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十五以下送入读书,并讲习冠、婚、丧、祭之礼”。明代《新修邹县志》记载,邹县39社,均设社学;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邹县志》记载,邹县33个社,都曾设社学;至光绪十八年(1892年)所修《邹县续志》中已无社学记载,由此可见,至晚清,邹县社学已全部停办。 社学有固定房舍和必要的教学设备。据记载:“学制大门三楹,内塞以屏,中堂三楹,左右翼各如之,后学舍三楹,师室庖厨各如之”。邹县境内社学的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设置等,均与私塾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