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劳动制度改革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4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4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劳动制度改革


    1984年,济宁市首先在邹县12个用人单位全面试行劳动合同制。当年招收合同制工人378人。1985年,有53个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招收合同制工人1596人,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人150人。1985年,邹县实行招工考试,凭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当年参加招工考试人员3700人,录取811人。
    1986年,邹县又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招工办法。当年为县水泥厂、造纸厂、磷肥厂、陶瓷厂、啤酒厂进行定向培训,共培训学员270名。1987年,举办21个工种专业,22个班的定向培训,培训学员1087人。
    建国后,邹县一直实行以固定工为主,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亦工亦农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决定,全县开展推行劳动合同制。当年招收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607人,占当年招工总数的76%。退伍军人安置、技校毕业生、因征地招工等仍为固定工。1987年6月以后,接班顶替也实行合同制。到1992年底,邹城市共有合同制工人301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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