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境内的劳动就业与管理工作由邹县民政科兼管,招工等方面的重大事宜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职工队伍逐年扩大,1956年,邹县成立劳动工资科。1957年4月,撤销劳动工资科,劳动工作由计划委员会兼管。1959年9月,设立劳动科,1963年撤销劳动科。劳动工作仍由计划委员会兼管。1966年9月,成立邹县劳动工资委员会(简称劳委),1968年2月,撤销劳委,劳动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内务组兼管。1972年4月,建立邹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1981年1月,邹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改名为邹县劳动局。是年,邹县劳动局下设劳动服务公司(1986年定为副科级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副科级事业单位)。1990年,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就业服务局(副科级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更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单位),并下辖县内20个乡镇的劳动服务站。1992年,邹城市劳动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91人。
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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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境内的劳动就业与管理工作由邹县民政科兼管,招工等方面的重大事宜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职工队伍逐年扩大,1956年,邹县成立劳动工资科。1957年4月,撤销劳动工资科,劳动工作由计划委员会兼管。1959年9月,设立劳动科,1963年撤销劳动科。劳动工作仍由计划委员会兼管。1966年9月,成立邹县劳动工资委员会(简称劳委),1968年2月,撤销劳委,劳动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内务组兼管。1972年4月,建立邹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1981年1月,邹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改名为邹县劳动局。是年,邹县劳动局下设劳动服务公司(1986年定为副科级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副科级事业单位)。1990年,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就业服务局(副科级单位)、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更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单位),并下辖县内20个乡镇的劳动服务站。1992年,邹城市劳动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