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始设邹县法律顾问处,隶属邹县司法局。配备律师2名。当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14起,为当事人代写诉讼文书33件,解答法律询问40起,担任民事代理、办理非诉讼事件1起,接待群众来访110人次。1982~1984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37起,代写诉讼文书194件,解答法律咨询451件。1986年,为17家企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担当非诉讼代理22起,接待来信来访913件(次),刑事辩护收案22起。1989年,代理经济案件30起,帮助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68.9万元,接待群众来访2965人次,代写诉讼文书177件,受理刑事辩护64件。1990年,担当32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出庭辩护60起,接待群众来访2458人次,代写诉讼文书250件。1981年开展常年法律顾问任务,至1992年,已担任市、乡政府部门及企业等85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五节 律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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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2月,始设邹县法律顾问处,隶属邹县司法局。配备律师2名。当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14起,为当事人代写诉讼文书33件,解答法律询问40起,担任民事代理、办理非诉讼事件1起,接待群众来访110人次。1982~1984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37起,代写诉讼文书194件,解答法律咨询451件。1986年,为17家企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担当非诉讼代理22起,接待来信来访913件(次),刑事辩护收案22起。1989年,代理经济案件30起,帮助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68.9万元,接待群众来访2965人次,代写诉讼文书177件,受理刑事辩护64件。1990年,担当32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出庭辩护60起,接待群众来访2458人次,代写诉讼文书250件。1981年开展常年法律顾问任务,至1992年,已担任市、乡政府部门及企业等85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