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安全保卫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4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4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安全保卫


    内部保卫 建国初,邹县内部保卫工作由邹县公安局政保股具体负责。1950年3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精神,邹县人民政府在粮食、商业、财政、邮电部门分别建立保卫组织,并配备31名兼职保卫干部。1962年,邹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内部单位保卫”的指示,积极抓好县直机关单位的内部治安组织,大力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特)安全教育。1965年,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煤炭部第二十八工程处、唐村煤矿、焦化厂等企业单位配备27名专职、121名兼职保卫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被砸烂,内部保卫工作由军管会保卫组负责。1973年,恢复县公安局后建立内保股,负责全县内部单位的保卫工作。1976年,重新整顿基层保卫组织和工厂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使保卫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邹县公安局根据上级指示,在内部单位全面推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首先在县经委、财委系统的253个单位中推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承包制,并签订安全责任承包书2950份。
    1983年,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邹县公安局内保股干警和基层保卫干部紧密配合,先后在工厂企业内部挖出犯罪团伙72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387人,破获大小案件643起,缴获赃款赃物价值17万余元。1986年,邹县公安局内保股改为保卫科。对1981年签订的2950份安全责任承包书逐一核实,定期考核。至1992年,公安局保卫科深入各工厂企业宣讲法制课180余场次,书写宣传标语1.4万余条,出黑板报5600多期,印发法制宣传材料9200余份,发动职工群众检举揭发案件线索325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98人,破获案件129起。
    基层治保 1941年,邹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各区设公安特派员,具体负责基层治保工作。1948年,邹县公安局增设治安股,与侦察股分工负责基层治保工作,并在城关设公安分局,在全县11个区分别设公安员。各乡镇设治安委员。1949年3月,将城关公安分局改为城关派出所,并增设两下店派出所(1952年12月撤)。是年10月,邹县公安局侦察股改为政保股,继续与治安股分工负责基层治保工作。1960年,增设中心派出所;1961年,增设峄山、太平2个派出所;1962年,增设城前派出所;1966年,增设看庄、香城等8个派出所;1975年,设平阳寺派出所;1981年设古路口、南屯等5个派出所;1985年,设落陵、唐村2个派出所;1987年,增设大律派出所;1990年,将城关4个派出所改设为古塔、千泉、府前、站东、岗山、铁西、城郊7个派出所。1992年,全市20个乡镇,共设派出所29个,分别负责其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1951年10月,邹县公安局根据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关于城市及农村普遍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的决定,首先在县城南关建起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次年,全县800多个行政村普遍建立起治保会,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法制教育,进行防奸、防特、防火、防盗和基层公共治安。“文化大革命”中,公安机关被砸烂,农村治保组织被撤销。1973年5月,邹县公安机关恢复后,在300人以上的大队均建起治保会,在300人以下的大队设专职治保人员。1974年,全县共有治保会485个、治保干部1010人。1982年,县城内设治安联防“四道防线”,层层建有治保组织。至1987年底,全县20个乡镇共建治保组织1376个,有治保人员5712人。
    1990年,全县20个乡镇普遍建立治安联防组织,组成全境治安联防网。农村治保组织网隶属当地派出所。对于县境边缘结合部位,由当地派出所出面,与兄弟县市签订治安合同,组成跨县界的治安联防网。
    邹县公安局治安科,经常对基层治保人员进行防奸、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事故的培训,定期开展评选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至1992年,全市有6个派出所荣立集体三等功,1个派出所获山东省政府授予的“司法战线模范集体”荣誉称号,4个派出所被济宁市委、市政府誉为“司法战线先进集体”;有160个治保会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先进单位”,30名治保主任受到山东省、济宁市表彰和奖励。
    警卫工作 1973年,邹县公安局始设内保股(1986年改为保卫科),具体负责警卫工作。遇有警卫任务,邹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警卫领导小组,根据警卫级别,在深入现场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制定警卫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实行点面结合,划段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畅通,万无一失。1978年至1992年,邹城市担负并圆满完成二级以上警卫任务105次。
    1978~1992年邹城市大型警卫工作一览表
    表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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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        ┃警卫    ┃警卫  ┃                          ┃
┃内容            ┃    职务                      ┃  姓名  ┃        ┃      ┃    备    注              ┃
┃时间            ┃                              ┃        ┃力  量  ┃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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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副主席                ┃李先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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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副总理                  ┃纪登奎  ┃        ┃      ┃会同省委书记一行2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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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7月       ┃                              ┃        ┃1300人  ┃一级  ┃                          ┃
┃                ┃国务院副总理                  ┃陈永贵  ┃        ┃      ┃来邹县视察农田基本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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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农业专家                ┃韩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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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3月       ┃国务院副总理                  ┃万里    ┃130人   ┃二级  ┃来邹县矿区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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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       ┃中央书记处书记                ┃谷牧    ┃200人   ┃一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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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1月19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                ┃华国锋  ┃200人   ┃一级  ┃来邹县矿区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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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7月1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组织部长    ┃宋任穷  ┃120人   ┃二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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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0月5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                ┃周培源  ┃60人    ┃三级  ┃一行10人来邹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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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1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  ┃邓立群  ┃130人   ┃二级  ┃一行12人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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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8月       ┃国务院副总理                  ┃李鹏    ┃130人   ┃二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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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7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                ┃肖华    ┃6人     ┃三级  ┃一行7人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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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20日   ┃国务委员国家计委主任          ┃宋平    ┃130人   ┃二级  ┃一行20人来邹县电厂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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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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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        ┃警卫    ┃警  卫  ┃                      ┃
┃内容            ┃    职务                      ┃姓名    ┃        ┃        ┃    备    注          ┃
┃时间            ┃                              ┃        ┃力  量  ┃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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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  ┃谷牧    ┃130人   ┃二级    ┃来邹县电厂、矿区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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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8月16日   ┃国务委员                      ┃姬鹏飞  ┃60人    ┃三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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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      ┃国务院副总理                  ┃李鹏    ┃200人   ┃一级    ┃来邹县电厂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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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26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                ┃钱伟长  ┃60人    ┃三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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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1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胡耀邦  ┃200人   ┃一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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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李瑞环  ┃180人   ┃一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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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4月24日   ┃全国人大常委                  ┃        ┃30人    ┃三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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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4日    ┃全国人大副主任                ┃孙起孟  ┃80人    ┃二级    ┃来邹县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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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10日   ┃全国人大委员长                ┃乔石    ┃200人   ┃  一级  ┃  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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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1月31日 ┃  全国政协主席                ┃李瑞环  ┃200人   ┃一级    ┃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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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无                            ┃  无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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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978年至1992年,铁路警卫任务一级64次,二级22次,未列入表内。
    铁路治安联防 建立与发展 为使铁路治安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确保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交通运输安全畅通,1960年,中共邹县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开始组织铁路沿线群众护路。1962年,铁路沿线建起简易护路房和专业护路队伍,护路人员昼夜坚守岗位。1965年,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沿线的5个公社46个大队分别建立起护路组,有专业护路人员88名,对辖区内的5个车站、55座桥梁、32个涵洞、13处道口逐一落实看管人员,制订规章制度。后又及时推广中心公社双桥大队和峄山公社唐店大队护路(铁路)、护线(铁路两侧的电话线)、护坡(坡里的庄稼)、护林(树木)相结合的经验,使护路工作走上正轨。
    1971年,邹县成立路(铁路)社(人民公社)联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工作人员5人。铁路沿线的5个公社,都建立起5人的路社联防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路社联防工作。专业护路人员增至156人,46个护路房全部安装了电话。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专业护路人员的报酬,采用划给一定数量的责任田及少出义务工等办法解决。对护路工作实行五定两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路段、定奖罚;包绿化、包安全),路社联防也随之改称铁路治安联防。市成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铁路治安联防领导小组,并在公安局设了办公室,由分管治安的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市各乡、镇也改设了铁路治安联防领导小组。
    作用与成绩 1972年至1978年,邹县路社联防专业人员积极防范,避免各种行车事故69起,防止人身伤亡170余人次,捡拾路材路料和运输物资价值1.8万余元,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分子420余名,破案70余起。1975年7月和1977年5月,邹县两次出席全国铁路治安会议,李鹏、邓力群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来邹县视察,对邹县路社联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1976年,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号召推广邹县的路社联防经验。198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彭真路经山东时指出:“铁路是国家的大动脉……要推广总结象邹县那样好的经验。”1987年4月,省政法委在临沂召开铁路治安联防会议,邹县副县长胡长安又介绍了护路经验。全国有10多家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邹县的铁路治安联防工作,20多个省、市计5万余人先后来邹县参观铁路治安联防工作。铁路沿线各公社(乡、镇)大队(村)把爱护铁路列入乡规民约,作为创建文明村庄的一项重要内容,响亮地提出了“人民铁路人民爱”、“爱路就是爱国家”的口号。32公里的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沿线两侧共有115个自然村,到1990年,已有71个村被命名为文明村庄。有的护路员被山东省命名为模范护路员,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被誉为“放心路段”。1992年11月25日至27日,山东省第四次铁路治安工作会议在邹城市召开,公安部、铁道部及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表彰了邹城市公安局所属27个先进单位和37名先进护路员,并颁发了锦旗和奖状。
    典型事迹 扑火抢救国家资财 1973年5月11日,一列满载物资的货车行驶到邹县城关镇郭庄村西,有一节车厢突然起火。郭庄村的护路员发现后,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力奋力抢救,很快把火车上的火扑灭,并将被烟火熏烧的5000余公斤地瓜干洗净晒干后送交邹县火车站,受到济南铁路分局的表彰,并授给“舍身救火抢救国家资财”锦旗1面。 追截凶犯 1977年12月20日夜,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沿线5处乡镇接到协助捉拿3名在兖州抢劫杀人案犯的通知后,立即告知沿线村队干群及护路房人员,组织力量设卡堵截。次日早晨,双桥大队护路员陈维均,前厂村护路员李召学发现了这3名罪犯。他们一人跟踪,一人去村里报告。双桥村党支部书记乔广亭闻讯后,立即带领50余人围追堵截,将罪犯全部抓获。1985年12月22日,河北省深泽县的2名公安人员押解2名犯人乘172次列车返回。列车行至双桥村附近,罪犯突然跳车逃跑。护路员乔广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警,罪犯复被擒获。事后,河北省深泽县公安机关赠给乔广运“坚强铁道卫士”锦旗1面。 模范护路员 共产党员段新明,是邹县中心公社双桥大队的社员。1962年,他主动请求当护路员。党支部领导认为他抗美援朝时受过伤,复员后又做了胃大部切除手术,风风雨雨吃住在铁路上受不了,不同意他去护路。可他执意要去,也就只好答应了他。由于当时还没建护路房,要他白天在铁路线上巡视,晚上回家休息。但他看到护路那么重要,便一心扑在铁路上,在寒风呼啸的隆冬季节,仍拖着病残的身体坚持吃住在铁路上。至1976年,他曾先后及时抓获4起破坏交通砍伐树株的不法分子,协助公安机关将作案多起长期流窜的犯罪分子逮捕归案。他还先后将列车上掉下来的白纸数捆、黄烟叶200余公斤、瓜干10多麻袋、苹果数十筐全部拾交给国家。路基被雨水冲刷了,他一锨锨垫平,石子散乱了,他一块块整好。发现列车颠簸,他及时告诉养路工区工人整修路面。因此,他所管理的路段被誉为“优良路段”。段新明日夜护路,胃病复发了,仍坚守岗位。1976年2月,段新明又患了食管喷门癌,仍坚持护路直至是年6月11日病逝。段新明护路14年如一日,中共邹县县委号召全县党群干部向段新明学习。1977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下发105号文件,授予段新明“模范护路员”的光荣称号。1977年11月19日,《大众日报》以“模范护路员——段新明”为题目,报道了段新明的模范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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