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支前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民兵坚持敌后,采取各种形式主动配合主力开展抗日斗争。1940年8月,大山头15名民兵以运粮为名带县大队攻打十八盘顽军,打死打伤敌四人,缴步枪14枝,手榴弹50枚,子弹三百余发。同年日军在张庄西岭安碉堡,民兵连续夜袭,敌据点没有安成。1943年秋,瓦曲、后峪、圈里民兵联防队设伏大山头北,全歼日军小队。冬,田黄联防队和民兵50多人在许老东设伏,伤日伪军数名。1944年6月7日,日军在位庄南山修碉堡,五名日军踏响民兵埋设的地雷丧命。同年王沟村民兵阻敌安据点,一天打四仗,毙两名日军。1945年1月15日,一架敌机于黄阴集西北迫降,被我民兵俘获。同年9月,周亚民率5万民兵民工扒毁两下店军营和铁路,造成了敌铁路运输困难。八年抗日战争中,我民兵破路破沟195次,破敌通讯联络设施162次,割电线61837公斤。出担架735次,运物资和执勤174次,参加民兵37260人。作战274次,参战民兵9274人。毙伤日军138人,俘74人;毙伤伪军242人,俘257人;毙伤顽军70人,俘155人。缴轻重机枪5挺,长短枪448支。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对我邹东邹西反复进乡拉网清剿,县民兵坚持就地反清剿作战。1947年3月,国民党还乡团百余人到桃园抢粮,我武工队追击15里,追回粮食三十余车。同年冬,宋家山头五名民兵击退曲阜伪县大队抢粮队,连夜组织群众分户埋藏军粮,我军粮未受损失。同年7月,孔宪连武工队昼伏夜出袭击敌人,恢复我村政权40余处。冯惠民武工队7天作战15次,毙敌11名,毁碉堡11座。郑来彬武工队袭击崮山洞还乡团,救出被绑架的儿童团长。1948年2月,宋家山头九名民兵袭击国民党石山保公所,毙敌3人。解放战争期间民兵作战438次,参战6142人次,毙伤敌266人,俘敌596人,缴获机枪31挺,步枪1611支,短枪33支,其它武器6支。破路破沟74次,割电线19885公斤,参加民兵15363人次。
邹县第一次解放后全县民兵投入大规模支前运动。1946年12月,六区以民兵为主体组成500副担架队随军参加宿迁战役。翌年二月,担架队未作休整北上支援莱芜、张店战役。同时以二区三区民兵为主出二把手车177辆,向鲁南赵铺前线运面粉2450公斤。1947年2月26日组成鲁南常备担架团第五营,随三纵(西兵团)参加泰安、邹县、济宁、洛阳、定陶战役,直到淮海战役结束。1948年9月,以联防为单位,出门板13460块,树30554棵,镢头铁锨1373张,电线杆1199根,麻袋4000条,并出二万民工帮助修筑香城、金山济南战役打援阵地。9月19日以城区、匡庄、老营、峄山、连青联防为主,把整劳动力编成担架队运送伤员。11月18日至49年1月,由匡庄、老营、岗山、峄山看庄五区联防组成2224人的邹县运输团,支援收复徐州外围五城六镇战役,行程892公里,架桥四座,运粮食弹药被服744979.5公斤。同时组建一个1606人的挑夫营,一个担架营,随军保障峄县太庄前线。至49年2月,挑夫营行程2040里,运油3000公斤,盐14580公斤,鞋4000双,军衣2940套;担架营行程1643.5公里,运伤员577名,病号23人,埋烈士59名,救伤员20名,运物资30457公斤,埋敌尸115具。11月1日组成2284人的常备担架团保障夹沟、蔡里集、肖县、徐州、新安镇前线我军运输,至49年1月27日,运伤员1334人,服装6775公斤。据不完全统计,解放战争期间,民兵参加支前抬担架250次,参加人数22271人,运送物资359次,参加人数35379人。
剿灭残匪 自1945年秋邹县第一次解放后,国民党特务、土匪极力破坏革命政权、残害干部群众,先后制造了屯头、闫庄、王村、王看庄、中心店、九里涧和前屯事件。至1947年底,有72名干部群众惨遭杀害,遭杀伤28人、被俘162人、抢劫枪315支。为巩固地方政权,保卫胜利果实,邹县地方武装和民兵连续进行数次剿匪战斗,至1951年底彻底扫除残匪。
1945年10月至1946年9月20日,邹县、凫山两县组织剿匪,共毙匪6人,伤1人,缴步枪76支。9月10日,16团、凫山县大队9连、及2区、5区民兵曾两次清剿峄山和大红套。1946年9月28日,大岗民兵在楼里村剿国民党特务许龙先,俘2人,缴机枪1挺,步枪48支,手枪1支。1948年5月27日,警备13团特务连、9连、11连、邹县县大队和老营等9个区中队攻打峄山残匪。同年6月初,邹西、滕西、济东武装配合解放军剿匪1个月。收缴步枪120余支、短枪6支,轻机枪2挺、子弹3000余发,战马3匹、自行车1辆,截粮29车。8月,邹县地方武装配合兖州、济南战役剿匪,重点清剿峄山、岗山、龙山、五宝奄山、孤山、连青山匪特。1949年3月,全县以“保家保粮保耕牛”为目的,分组进行剿匪。3月21日—23日,县独立营和13团3个连武装清剿庙户营、渐兴、岗山铺和西关,查出特务1名。同年5月,县大队两个连挺入独山湖及邹滕结合部剿匪。6月23日,县大队清剿岗山区,逮捕孔召堂等4人,李多一等漏网。同月又重点剿峄山、岗山残匪,瓦解股匪10股,计1100多人,逮捕2819人,缴步枪53支,手枪10支,匣枪68支,手榴弹47枚,子弹712发,自行车4辆,铜元1177斤。7月,县独立营1、2连各2个排分驻邹县和两下店车站,清剿岗山、峄山马德山股匪。
1950年,邹县地方武装对7个区连续清剿11次,获步枪9支,逮捕匪徒22人。次年剿匪30次,捕匪14人,获枪5支。12月,县区乡联合清剿42次,捕匪5名,缴步枪5支。至此,境内匪患根除。
生产建设 建国后,民兵在生产建设中起了骨干作用。1949年9月潦河堤开了两里长口子,我县投入4900个民兵,与曲阜民兵一起合筑堤堰,修堤2125丈,救出370亩秋苗。50年帮助烈军属代耕代种,30658名民兵参加变工互助,代耕土地11249亩,占烈军属耕地的31%,代耕由工资制转为义务制后代耕比例上升到95%。1953年,民兵带头参加农村互助合作运动,10月,民兵参加互助组者23304人,占民兵总数的60%,民兵丰产户297个。1952年始,每年投入大量民兵搞农田水利建设。4月,民兵中80%的人员出工修白马河、青河和邹县护城河。翌年秋连续降水2个月,淹地18000亩,虫灾2万亩,人武部组织民兵护苗保秋。1957年7月10日至16日下午,230多名群众被洪水围困,东滩乡双桥民兵扎木排把群众救出。马楼村宋广元两次囚渡,救出冲入河中的20名妇女儿童。1958年始民兵搞大型水利建设,同年11月投入两万民兵修尼山水库,翌年9月参加西苇水库工程建设,石墙、郭里、太平、落陵5500民兵治理京杭大运河济宁段工程。12月全县20处工地的15万民工中有民兵13万人,洼陡水库投入民兵1836人,称为无冬天工程,被公社命名为“民兵水库”。1966年8月,九里涧水库复工,投入7000名民兵。1975年8月8日万民兵上阵,分赴白马河、洪山口等地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战,完成土石数百万方。1985年至1992年,全市民兵参加抢险救灾3万人次,治河治山达12万人次。另外以民兵为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1958年投入10150人参加津浦铁路复线工程建设。1970年9月全县民兵分赴三个公社修筑后方战备工程,修公路63公里,桥56座,漫水工程17处,护坡工程8处,桥涵工程5处,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贡献。
立功创先 1940年底,在民兵中开展每人立一件功劳活动。我军北撤后,民兵武工队开展“县不离县”、“区不离区”的杀敌立功活动。1947年3月24日《大众日报》报道峄山区委书记赵庆恩领导峄山反特斗争经验,鲁南一地委通报表彰赵庆恩并纪大功一次。10月,鲁南一地委给冯惠民同志记特等功;给孔宪连记一等功。冯惠民武工队创造了哄死猪、撑狗皮和连续打击、惩治首恶等“反清剿”战法,频繁骚扰敌军主力,打击还乡团,同年11月3日《大众日报》报道了冯惠民同志的事迹。1947年7月,提出一手拿枪,一手种田,以民兵联防为单位开展以“保家保田保耕牛”为内容的立功运动。1948年提出为胜利立功、支前立功最光荣等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在家的不荒地,支前的保证不开小差。邹县常备担架团开展“无功的立功,有功的功上加功”的争红旗运动,每人都有立功计划。在支前运动中有57人立一等功,585人立二等功,1050人立三等功,637人立了四等功。刘继武、孟广河担架连被淮海战役支前指挥部授予“支前钢铁第一连”称号,250人的连队45人立了功。
建国初期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评出一等模范1人,英模17人,3人出席济宁军分区英模会议。1956年评出27个打井英模,10个植树英模。1958年开展五好人武部和五好民兵连(营)活动,1988名民兵受奖,253人立了一等功,399人立了二等功,五好单位77个。韩继云出席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并授奖章一枚。1960年4月,莫亭民兵俱乐部出席中央和省文教群英会议。1964年,全县民兵开展四好连队、五好民兵活动,民兵连长王登法抢救落井妇女儿童15人,被省人委、省军区记一等功,并通令嘉奖授“好民兵连长”称号。同年3月6日,省人委省军区在岗山剧院召开王登法庆功会。12月,县人武部摄制“劳武结合的好榜样”和“大抓民兵工作三落实”幻灯片,表彰全县民兵工作三落实单位和个人。同年中心、大束、城关三公社武装部被评为四好人武部。1972年开展创造民兵工作三落实活动,电器厂等59个民兵连(营)被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1977年,59个先进单位出席济宁军分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经验交流会,四个公社人武部和20个民兵连(营)受到军分区表彰。1973年—1978年全县先后评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577个。
1979年在民兵中开展带头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活动,发动民兵带头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庄,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南落民兵连努力提高粮食单产,粮食总产量由79年的32万公斤,猛增到1982年的73万公斤,人均收入增长3倍多。1982年6月县人武部与团县委联合在农村兴办“青年民兵之家”,民兵利用青年民兵之家阵地学文化、学技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同年12月总政群工部介绍邹县人武部与地方共建精神文明经验,翌年1月,山东省政府省军区召开双拥事迹报告表彰大会,邹县人武部出席并介绍了经验。1983年初邹县“军民共建”活动向“民兵带建”发展,同年3月,省政府省军区为北宿区人武部记二等功并授予“基层武装部标兵”称号,授予两名专武干部“先进专职人武干部”称号。1987年济宁军分区为杨列新记二等功,1990年评他为省级百名双稳定先进个人。全县建立青年民兵之家896个,民兵带建点76个,民兵带头致富户2633个,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以劳养武 根据上级关于民兵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指示,1987年以县乡两级人武部为龙头,以民兵连队为基础,上下结合,互相联系,开发养殖、服务、运输、建筑、加工等行业,兴办经济实体,县人武部办了招待所、建筑队,民用枪支射击场,年产值25万元;基层人武部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养殖和选煤石料等10余个经济实体,年产值25万元;民兵连以劳养武项目125个,年产值125万元。以劳养武工作的全面开展弥补了我县部分民兵训练经费的不足,培养出数百名懂经济会管理的人才,也走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成建制锻炼使用民兵的路子,促进了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兵建设事业的发展。
第三节 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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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支前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民兵坚持敌后,采取各种形式主动配合主力开展抗日斗争。1940年8月,大山头15名民兵以运粮为名带县大队攻打十八盘顽军,打死打伤敌四人,缴步枪14枝,手榴弹50枚,子弹三百余发。同年日军在张庄西岭安碉堡,民兵连续夜袭,敌据点没有安成。1943年秋,瓦曲、后峪、圈里民兵联防队设伏大山头北,全歼日军小队。冬,田黄联防队和民兵50多人在许老东设伏,伤日伪军数名。1944年6月7日,日军在位庄南山修碉堡,五名日军踏响民兵埋设的地雷丧命。同年王沟村民兵阻敌安据点,一天打四仗,毙两名日军。1945年1月15日,一架敌机于黄阴集西北迫降,被我民兵俘获。同年9月,周亚民率5万民兵民工扒毁两下店军营和铁路,造成了敌铁路运输困难。八年抗日战争中,我民兵破路破沟195次,破敌通讯联络设施162次,割电线61837公斤。出担架735次,运物资和执勤174次,参加民兵37260人。作战274次,参战民兵9274人。毙伤日军138人,俘74人;毙伤伪军242人,俘257人;毙伤顽军70人,俘155人。缴轻重机枪5挺,长短枪448支。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对我邹东邹西反复进乡拉网清剿,县民兵坚持就地反清剿作战。1947年3月,国民党还乡团百余人到桃园抢粮,我武工队追击15里,追回粮食三十余车。同年冬,宋家山头五名民兵击退曲阜伪县大队抢粮队,连夜组织群众分户埋藏军粮,我军粮未受损失。同年7月,孔宪连武工队昼伏夜出袭击敌人,恢复我村政权40余处。冯惠民武工队7天作战15次,毙敌11名,毁碉堡11座。郑来彬武工队袭击崮山洞还乡团,救出被绑架的儿童团长。1948年2月,宋家山头九名民兵袭击国民党石山保公所,毙敌3人。解放战争期间民兵作战438次,参战6142人次,毙伤敌266人,俘敌596人,缴获机枪31挺,步枪1611支,短枪33支,其它武器6支。破路破沟74次,割电线19885公斤,参加民兵15363人次。
邹县第一次解放后全县民兵投入大规模支前运动。1946年12月,六区以民兵为主体组成500副担架队随军参加宿迁战役。翌年二月,担架队未作休整北上支援莱芜、张店战役。同时以二区三区民兵为主出二把手车177辆,向鲁南赵铺前线运面粉2450公斤。1947年2月26日组成鲁南常备担架团第五营,随三纵(西兵团)参加泰安、邹县、济宁、洛阳、定陶战役,直到淮海战役结束。1948年9月,以联防为单位,出门板13460块,树30554棵,镢头铁锨1373张,电线杆1199根,麻袋4000条,并出二万民工帮助修筑香城、金山济南战役打援阵地。9月19日以城区、匡庄、老营、峄山、连青联防为主,把整劳动力编成担架队运送伤员。11月18日至49年1月,由匡庄、老营、岗山、峄山看庄五区联防组成2224人的邹县运输团,支援收复徐州外围五城六镇战役,行程892公里,架桥四座,运粮食弹药被服744979.5公斤。同时组建一个1606人的挑夫营,一个担架营,随军保障峄县太庄前线。至49年2月,挑夫营行程2040里,运油3000公斤,盐14580公斤,鞋4000双,军衣2940套;担架营行程1643.5公里,运伤员577名,病号23人,埋烈士59名,救伤员20名,运物资30457公斤,埋敌尸115具。11月1日组成2284人的常备担架团保障夹沟、蔡里集、肖县、徐州、新安镇前线我军运输,至49年1月27日,运伤员1334人,服装6775公斤。据不完全统计,解放战争期间,民兵参加支前抬担架250次,参加人数22271人,运送物资359次,参加人数35379人。
剿灭残匪 自1945年秋邹县第一次解放后,国民党特务、土匪极力破坏革命政权、残害干部群众,先后制造了屯头、闫庄、王村、王看庄、中心店、九里涧和前屯事件。至1947年底,有72名干部群众惨遭杀害,遭杀伤28人、被俘162人、抢劫枪315支。为巩固地方政权,保卫胜利果实,邹县地方武装和民兵连续进行数次剿匪战斗,至1951年底彻底扫除残匪。
1945年10月至1946年9月20日,邹县、凫山两县组织剿匪,共毙匪6人,伤1人,缴步枪76支。9月10日,16团、凫山县大队9连、及2区、5区民兵曾两次清剿峄山和大红套。1946年9月28日,大岗民兵在楼里村剿国民党特务许龙先,俘2人,缴机枪1挺,步枪48支,手枪1支。1948年5月27日,警备13团特务连、9连、11连、邹县县大队和老营等9个区中队攻打峄山残匪。同年6月初,邹西、滕西、济东武装配合解放军剿匪1个月。收缴步枪120余支、短枪6支,轻机枪2挺、子弹3000余发,战马3匹、自行车1辆,截粮29车。8月,邹县地方武装配合兖州、济南战役剿匪,重点清剿峄山、岗山、龙山、五宝奄山、孤山、连青山匪特。1949年3月,全县以“保家保粮保耕牛”为目的,分组进行剿匪。3月21日—23日,县独立营和13团3个连武装清剿庙户营、渐兴、岗山铺和西关,查出特务1名。同年5月,县大队两个连挺入独山湖及邹滕结合部剿匪。6月23日,县大队清剿岗山区,逮捕孔召堂等4人,李多一等漏网。同月又重点剿峄山、岗山残匪,瓦解股匪10股,计1100多人,逮捕2819人,缴步枪53支,手枪10支,匣枪68支,手榴弹47枚,子弹712发,自行车4辆,铜元1177斤。7月,县独立营1、2连各2个排分驻邹县和两下店车站,清剿岗山、峄山马德山股匪。
1950年,邹县地方武装对7个区连续清剿11次,获步枪9支,逮捕匪徒22人。次年剿匪30次,捕匪14人,获枪5支。12月,县区乡联合清剿42次,捕匪5名,缴步枪5支。至此,境内匪患根除。
生产建设 建国后,民兵在生产建设中起了骨干作用。1949年9月潦河堤开了两里长口子,我县投入4900个民兵,与曲阜民兵一起合筑堤堰,修堤2125丈,救出370亩秋苗。50年帮助烈军属代耕代种,30658名民兵参加变工互助,代耕土地11249亩,占烈军属耕地的31%,代耕由工资制转为义务制后代耕比例上升到95%。1953年,民兵带头参加农村互助合作运动,10月,民兵参加互助组者23304人,占民兵总数的60%,民兵丰产户297个。1952年始,每年投入大量民兵搞农田水利建设。4月,民兵中80%的人员出工修白马河、青河和邹县护城河。翌年秋连续降水2个月,淹地18000亩,虫灾2万亩,人武部组织民兵护苗保秋。1957年7月10日至16日下午,230多名群众被洪水围困,东滩乡双桥民兵扎木排把群众救出。马楼村宋广元两次囚渡,救出冲入河中的20名妇女儿童。1958年始民兵搞大型水利建设,同年11月投入两万民兵修尼山水库,翌年9月参加西苇水库工程建设,石墙、郭里、太平、落陵5500民兵治理京杭大运河济宁段工程。12月全县20处工地的15万民工中有民兵13万人,洼陡水库投入民兵1836人,称为无冬天工程,被公社命名为“民兵水库”。1966年8月,九里涧水库复工,投入7000名民兵。1975年8月8日万民兵上阵,分赴白马河、洪山口等地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战,完成土石数百万方。1985年至1992年,全市民兵参加抢险救灾3万人次,治河治山达12万人次。另外以民兵为主体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1958年投入10150人参加津浦铁路复线工程建设。1970年9月全县民兵分赴三个公社修筑后方战备工程,修公路63公里,桥56座,漫水工程17处,护坡工程8处,桥涵工程5处,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贡献。
立功创先 1940年底,在民兵中开展每人立一件功劳活动。我军北撤后,民兵武工队开展“县不离县”、“区不离区”的杀敌立功活动。1947年3月24日《大众日报》报道峄山区委书记赵庆恩领导峄山反特斗争经验,鲁南一地委通报表彰赵庆恩并纪大功一次。10月,鲁南一地委给冯惠民同志记特等功;给孔宪连记一等功。冯惠民武工队创造了哄死猪、撑狗皮和连续打击、惩治首恶等“反清剿”战法,频繁骚扰敌军主力,打击还乡团,同年11月3日《大众日报》报道了冯惠民同志的事迹。1947年7月,提出一手拿枪,一手种田,以民兵联防为单位开展以“保家保田保耕牛”为内容的立功运动。1948年提出为胜利立功、支前立功最光荣等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在家的不荒地,支前的保证不开小差。邹县常备担架团开展“无功的立功,有功的功上加功”的争红旗运动,每人都有立功计划。在支前运动中有57人立一等功,585人立二等功,1050人立三等功,637人立了四等功。刘继武、孟广河担架连被淮海战役支前指挥部授予“支前钢铁第一连”称号,250人的连队45人立了功。
建国初期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评出一等模范1人,英模17人,3人出席济宁军分区英模会议。1956年评出27个打井英模,10个植树英模。1958年开展五好人武部和五好民兵连(营)活动,1988名民兵受奖,253人立了一等功,399人立了二等功,五好单位77个。韩继云出席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并授奖章一枚。1960年4月,莫亭民兵俱乐部出席中央和省文教群英会议。1964年,全县民兵开展四好连队、五好民兵活动,民兵连长王登法抢救落井妇女儿童15人,被省人委、省军区记一等功,并通令嘉奖授“好民兵连长”称号。同年3月6日,省人委省军区在岗山剧院召开王登法庆功会。12月,县人武部摄制“劳武结合的好榜样”和“大抓民兵工作三落实”幻灯片,表彰全县民兵工作三落实单位和个人。同年中心、大束、城关三公社武装部被评为四好人武部。1972年开展创造民兵工作三落实活动,电器厂等59个民兵连(营)被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1977年,59个先进单位出席济宁军分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经验交流会,四个公社人武部和20个民兵连(营)受到军分区表彰。1973年—1978年全县先后评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577个。
1979年在民兵中开展带头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活动,发动民兵带头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庄,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南落民兵连努力提高粮食单产,粮食总产量由79年的32万公斤,猛增到1982年的73万公斤,人均收入增长3倍多。1982年6月县人武部与团县委联合在农村兴办“青年民兵之家”,民兵利用青年民兵之家阵地学文化、学技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同年12月总政群工部介绍邹县人武部与地方共建精神文明经验,翌年1月,山东省政府省军区召开双拥事迹报告表彰大会,邹县人武部出席并介绍了经验。1983年初邹县“军民共建”活动向“民兵带建”发展,同年3月,省政府省军区为北宿区人武部记二等功并授予“基层武装部标兵”称号,授予两名专武干部“先进专职人武干部”称号。1987年济宁军分区为杨列新记二等功,1990年评他为省级百名双稳定先进个人。全县建立青年民兵之家896个,民兵带建点76个,民兵带头致富户2633个,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以劳养武 根据上级关于民兵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指示,1987年以县乡两级人武部为龙头,以民兵连队为基础,上下结合,互相联系,开发养殖、服务、运输、建筑、加工等行业,兴办经济实体,县人武部办了招待所、建筑队,民用枪支射击场,年产值25万元;基层人武部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养殖和选煤石料等10余个经济实体,年产值25万元;民兵连以劳养武项目125个,年产值125万元。以劳养武工作的全面开展弥补了我县部分民兵训练经费的不足,培养出数百名懂经济会管理的人才,也走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成建制锻炼使用民兵的路子,促进了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兵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