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流通计划管理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33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33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流通计划管理
邹城市的商品流通计划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由市计划统计部门统一平衡后,报上级部门批准,然后再按上级批准的计划下达到各系统单位执行。 主要商品零售计划 1957年,省计划部门只对23种主要商品编制销售计划,核批下达。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经营方式是:由物资部门负责工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商业、粮食、供销、医药、外贸等部门负责日用工业品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的收购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1959年后,国家按照各类商品的重要程度和需要调剂的范围大小,划分为3类:与国计民生关系十分重大的商品为一类商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棉纱、棉布等38种商品的收购、销售、调拨、进口、出口、库存等指标。由计划部门与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衔接平衡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下达。生产集中、供应面宽;或生产分散、保重点供应;或出口需要的重要商品为二类商品,包括黄(红)麻、茶叶、生猪、牛肉、家禽等293种商品,实行“统一计划、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调、一年一定”的办法,国家只管收购、调拨、进出口指标。除一、二类所列商品和另有明文规定的某些商品之外的商品均为三类商品。国家对三类商品不直接实行计划管理,由地方自行安排。1980年后,国家陆续减少了一、二类商品的管理范围,大部分由统购统配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购销。至1992年,邹城市计划委员会已无计划内管理的商品,全市基本实现了商品购销市场化。 农副产品收购政策 1953年始,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政策。自1965年,对完成征购任务基数后仍有剩余的生产单位,实行加价奖励超购。到1985年至1992年,全部实行合同定购,农民在完成合同定购任务后的农副产品,可以自由以多渠道经营。 商品供应分配政策 1953年,国家对粮、棉、油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开始对非农业人口实行粮食定量凭证供应。自1983年,邹县又对库区和菜农按计划供应粮油。自1992年底,全市各种商品全部取销票证计划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