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3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3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邹县基本建设投资,在中国人民银行邹县支行成立之前,由邹县财政局办理。1962年,国民经济开始恢复发展,邹县工业、农业及其它行业基本建设项目逐步增多,基本建设投资也随之逐年增多。是年10月29日,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邹县办事处,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业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境内兖州矿区的开发和北宿、南屯、东滩等矿井的投产,建设投资逐年增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邹县支行拓宽业务领域,由原来单纯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拨款,增设发放贷款等业务,行使审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财政与银行的双重管理职能。至1990年底,利用拨款、贷款方式,共向兖州矿区投资29亿余元,支持建成矿井6对,改建矿井1对,形成年产原煤1285万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建成2座年入选原煤能力480万吨的选煤厂。1982年,邹县电厂开始兴建,至1990年底,累计投资10亿元以上,建成3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年发电量达65亿度。同时还大力支持了全县的经济建设,经办全县工业、农业、文教、财贸等系统的新建、改造等基本建设拨款和贷款业务;支持新产品开发、优质产品生产,重点向邹县白酒厂、造纸厂、化肥厂、啤酒厂等企业厂家投放各种贷款6000万元,发放贷款600多万元,支持邹县城南关小区、农坛小区和铁山小区等居民小区的开发建设,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1992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邹城市支行为全市基本建设贷款年末余额为3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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