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境内的一般行政村,是农民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活动的最基层的居民点,大多仅有简单的生活福利设施,其规模:处于平原区内的村庄一般有一、二百户,少则五、六十户;处于山区丘陵地区内的村庄,不少自然村仅有几户、十几户、几十户,往往一个行政村包括几个自然村。只有部分管理区(办事处)所在村庄规模较大,多在二、三百户,其村内建筑除农民住房等生活福利设施外,还有些村办或数村联办的手工业、企业生产设施。
建国前,农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村庄建设缓慢。尤其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邹县境内灾荒兵燹连年不断,许多农民外出逃荒讨饭,农民一般住着相传几代的坯垒草缮低矮破旧的房屋,一、二年需修补一次。极少数地主富户,多在战乱中逃往城镇,建新房者亦为数不多。至于农村中的鳏、寡、孤、独和雇农,多数无住房,只得借住破庙、祠堂和坡野场边的破屋栖身。
建国初,无住房的农户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房屋。经济开发好转的富裕农户始修旧房、建新房,农民住房条件普遍有所改善。1958年至1964年,邹县各公社按照《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要逐步改造现有房屋,分期分批地建设新型的、园林化的村庄居民点”的指示,制定农村住房发展规划。不少村庄翻建或新建了一些住宅,农民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但由于规划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脱离了农村经济现实条件,除个别试点村庄建设初具规模外,绝大部分没有实现规划。1965年至1978年,邹县结合以整地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确立“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了村庄建设。但因“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过分强调建房“集体化”,杜绝农民个人建房,大部分村庄依然是老村旧貌。1979年,全县有农民住房52.5万间,630万平方米,人均0.75间、9平方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邹县的村庄建设发展较快。到1992年,全市住房已拥有270190户,107.5万间,计1970.83万平方米,人均1.3间19.6平方米。建房规格也逐步提高,大多是砖墙瓦顶,大玻璃门窗,砖铺或水泥地面。少数农户住房带有间壁,并设有卧室、客房、厨房、仓库、卫生间等。个别农房还建设两层暗楼、两层平顶楼房,彻底改变了“黑屋旧房,三代同堂”的农民住房状况。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的同时,农民用水、用电、交通、文化娱乐、福利和生产设施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据统计,至1992年,全市自来水受益村211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24%;用电照明户数达178032户;修建乡村道路2098.9公里,其中硬化路面324.7公里;通电话的村庄达420个;建村镇文化中心、农民俱乐部、敬老院、幼儿园440个,已有327个村镇达到规划标准,占36.7%;生产建筑面积达224.16平方米。全市总计节约土地3.5万亩。
第一节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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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境内的一般行政村,是农民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活动的最基层的居民点,大多仅有简单的生活福利设施,其规模:处于平原区内的村庄一般有一、二百户,少则五、六十户;处于山区丘陵地区内的村庄,不少自然村仅有几户、十几户、几十户,往往一个行政村包括几个自然村。只有部分管理区(办事处)所在村庄规模较大,多在二、三百户,其村内建筑除农民住房等生活福利设施外,还有些村办或数村联办的手工业、企业生产设施。
建国前,农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村庄建设缓慢。尤其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邹县境内灾荒兵燹连年不断,许多农民外出逃荒讨饭,农民一般住着相传几代的坯垒草缮低矮破旧的房屋,一、二年需修补一次。极少数地主富户,多在战乱中逃往城镇,建新房者亦为数不多。至于农村中的鳏、寡、孤、独和雇农,多数无住房,只得借住破庙、祠堂和坡野场边的破屋栖身。
建国初,无住房的农户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房屋。经济开发好转的富裕农户始修旧房、建新房,农民住房条件普遍有所改善。1958年至1964年,邹县各公社按照《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要逐步改造现有房屋,分期分批地建设新型的、园林化的村庄居民点”的指示,制定农村住房发展规划。不少村庄翻建或新建了一些住宅,农民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但由于规划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脱离了农村经济现实条件,除个别试点村庄建设初具规模外,绝大部分没有实现规划。1965年至1978年,邹县结合以整地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确立“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了村庄建设。但因“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过分强调建房“集体化”,杜绝农民个人建房,大部分村庄依然是老村旧貌。1979年,全县有农民住房52.5万间,630万平方米,人均0.75间、9平方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邹县的村庄建设发展较快。到1992年,全市住房已拥有270190户,107.5万间,计1970.83万平方米,人均1.3间19.6平方米。建房规格也逐步提高,大多是砖墙瓦顶,大玻璃门窗,砖铺或水泥地面。少数农户住房带有间壁,并设有卧室、客房、厨房、仓库、卫生间等。个别农房还建设两层暗楼、两层平顶楼房,彻底改变了“黑屋旧房,三代同堂”的农民住房状况。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的同时,农民用水、用电、交通、文化娱乐、福利和生产设施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据统计,至1992年,全市自来水受益村211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24%;用电照明户数达178032户;修建乡村道路2098.9公里,其中硬化路面324.7公里;通电话的村庄达420个;建村镇文化中心、农民俱乐部、敬老院、幼儿园440个,已有327个村镇达到规划标准,占36.7%;生产建筑面积达224.16平方米。全市总计节约土地3.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