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粮油票证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2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2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粮油票证
1948年,地方党、政和武装工作人员持上级发给的餐票,在工作区内群众家庭就餐(不付现金)。餐票分粗、细两种,一餐(细票)可折小麦0.8公斤,其中包括菜金和柴草。群众持收入的餐票到粮库换粮,也可抵缴公粮和其它派粮任务。此种餐票到1950年初取消。 1955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后,国家粮食部和山东省粮食厅先后发行了粮油票证。粮油票证是国内或省内流通使用的无价证券,邹县流通使用的粮油票证及其它凭证有以下几种: 全国通用粮票 票面为半市斤、一市斤、三市斤、五市斤4种。全国城乡通用。 山东省粮票 票面为一市两、半市斤、一市斤、五市斤、十市斤5种,限在本省内流通使用。 山东省油票 票面为一市两、二市两、四市两、半市斤、一市斤5种,也只限在本省城乡流通使用。 山东省饲料票 票面为一市斤、二市斤、五市斤、十市斤、五十市斤、一百市斤6种。饲料票全省通用。全国各省饲料票在有效期内可以流通使用。 山东省侨汇专用粮、油票 由银行负责发放,粮食部门凭证供应。银行发放粮油票时,需签明发放日期和发放单位的印记,否则无效,供应有效期一年,过期作废,侨汇票票面为一市两、半市斤、一市斤、五市斤、十市斤5种;油票票面为半市两、一市两、半市斤、一市斤4种。 军用粮票 饲料票 军用粮票有通用粮票,凭团以上介绍信到所在地粮食部门凭票面品种、数量提粮,免收价款,粮食部门按期上报上级与军方后勤单位结算;有价购粮票,按票面品种付款购粮。面额有五十市斤、一百市斤、五百市斤、一千市斤4种,品种有面粉、大米和粗粮;饲料票供应马草、豆饼。 邹县粮食局代用凭证 此凭证只限在县境内由指定的粮站购粮,不得流通,有效期1个月,过期作废。专用于机关、厂矿单位单独立炊的职工,于1982年停止使用。 邹县县内现粮转移凭证 分民转、周转两种。民转是统销价,周转是统购价。只限县内使用,过期作废。主要用于大型水利、筑路建设等工程民工自带口粮专用凭证。1984年1月停止使用。 粮油票发放 非农业定量人口提取时,持粮食供应证,扣减相等数量的粮油供应指标。农业人口提取以卖粮油兑换。 粮油票流通 经营饮食、糕点的招待所、饭店、门市部等持票购买粮油。 粮油票管理 设专人、专柜、专库保管,严格收支规定,定期盘点,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