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控制供应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2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3/article/2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控制供应
1959年,邹县开始对猪肉、食糖、肥皂、碱面、香烟、自行车、手表等货源不足的10余种商品实行凭票证限量控制供应。1960年后,凭票证控制供应的商品逐渐增加,主要有针织品、火柴、胶鞋、棉毯、暖水瓶、手电池、酒类、呢绒、绸缎、缝纫机、茶叶等100余种商品,占全县生活消费品社会零售总额的60%。 1963年,邹县市场供应全面好转,绝大多数商品敞开供应,凭票证供应商品减少到20余种。1967年,全县商品供应又趋紧张,控制供应的商品范围再一次扩大,其具体情况和措施与1963年前大致相同。1979年后,控制供应的商品范围逐渐缩小,到1986年,除粮、油、煤外,全县其他生活消费商品全部敞开供应。1992年底,所有生活消费品全部敞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