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邹县水土保持,仅限于农民一家一户在山坡上筑田梗、垒地堰,防止水土流失。建国后,党和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建设山区、发展山区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冬春组织农民群众采取闸山沟,建谷坊、塘坝、竹节沟、水平阶,挖鱼鳞坑、卧牛坑,垒地堰、水簸箕,打水库,修环山公路,劈岭填沟、整修水平梯田等方法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952年开始组织闸山沟。1954年,七区、十二区、十三区闸山沟312处,有50处蓄水浇地300亩。1955年,建谷坊1.76万处,垒地堰长20.64公里。到1957年,邹县又闸山沟5821处,建谷坊7.6万处,沟头防护235处,挖鱼鳞抗156.5万个,修梯田1.2万亩。1958年,全县10万多劳力上阵,当年闸山沟4.56万处,修水平阶1217公里,挖澄水池1371个,鱼鳞坑1202.8万个,修梯田10万亩。1959年至1960年,又先后建谷坊5246处,竹节沟4.3万条,长404公里,鱼鳞坑526.5万个,开挖围山河179条,长68.9公里,整修梯田9.7万亩。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29.7平方公里。1961年至1980年,水土保持以整修梯田为主,在1975年至1980年的邹西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期间,对山区治理采取削高填洼、深翻整平、修水平阶、建造水平梯田等方法,先后治理了洪山口、麻山口、黄山口、巩庄岭、苗庄岭、温石岭、看庄岭、镇头岭、独山岭、皇山岭、旺山岭、长青山、巩庄山、九龙山、卧虎岗等37个山岭,建成标准水平梯田12.7万亩。1982年,邹县开始对部分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到1992年,先后开始治理的小流域有洼陡、雨山、凉水泉、矬草、骆庄、集山沟、十八趟、草寺14个,并初见成效。
水土保持采取的生物措施主要是种护草、植树、砸条、栽花菜,扩大山岭草木覆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邹县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中,注意典型试点与全面推广结合:1950年,以尚河区的梨杭林场为典型,封山9000亩;1955年,闸山沟、建谷坊以城前区为典型;1958年,综合治山以峄山公社的苗庄南山为典型;1964年,雨季封山造林以铁山为典型;1975年,邹西会战以高庄公社的洪山口为典型;1981年,修环山公路以城前公社的凤凰山为典型;1985年,小流域治理以城前区的洼陡小流域为典型。每次水土保持工程开始之前,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班子,加强宣传发动,搞好试点,以点带面。1984年开始,县委、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实行治山目标责任制。1988年,开始以小流域为单元,本着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闸山沟、建谷坊,整修水平梯田,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1989年,县委建立山区开发指挥部,驻地在张庄乡。每年拨款200万元左右,开发山区,建设山区,切实抓好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全县山区经过连续的综合治理,到1990年底,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已达到355.21平方公里,占山区水土流失面积的33%。其中城前镇洼陡小流域治理指标已达到水利部1980年颁布的小流域治理标准,并于1988年12月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古路口乡草寺小流域也已达到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标准,于1990年11月通过了济宁市水利局组织的验收。
第二节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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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邹县水土保持,仅限于农民一家一户在山坡上筑田梗、垒地堰,防止水土流失。建国后,党和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建设山区、发展山区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冬春组织农民群众采取闸山沟,建谷坊、塘坝、竹节沟、水平阶,挖鱼鳞坑、卧牛坑,垒地堰、水簸箕,打水库,修环山公路,劈岭填沟、整修水平梯田等方法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952年开始组织闸山沟。1954年,七区、十二区、十三区闸山沟312处,有50处蓄水浇地300亩。1955年,建谷坊1.76万处,垒地堰长20.64公里。到1957年,邹县又闸山沟5821处,建谷坊7.6万处,沟头防护235处,挖鱼鳞抗156.5万个,修梯田1.2万亩。1958年,全县10万多劳力上阵,当年闸山沟4.56万处,修水平阶1217公里,挖澄水池1371个,鱼鳞坑1202.8万个,修梯田10万亩。1959年至1960年,又先后建谷坊5246处,竹节沟4.3万条,长404公里,鱼鳞坑526.5万个,开挖围山河179条,长68.9公里,整修梯田9.7万亩。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529.7平方公里。1961年至1980年,水土保持以整修梯田为主,在1975年至1980年的邹西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期间,对山区治理采取削高填洼、深翻整平、修水平阶、建造水平梯田等方法,先后治理了洪山口、麻山口、黄山口、巩庄岭、苗庄岭、温石岭、看庄岭、镇头岭、独山岭、皇山岭、旺山岭、长青山、巩庄山、九龙山、卧虎岗等37个山岭,建成标准水平梯田12.7万亩。1982年,邹县开始对部分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到1992年,先后开始治理的小流域有洼陡、雨山、凉水泉、矬草、骆庄、集山沟、十八趟、草寺14个,并初见成效。
水土保持采取的生物措施主要是种护草、植树、砸条、栽花菜,扩大山岭草木覆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邹县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中,注意典型试点与全面推广结合:1950年,以尚河区的梨杭林场为典型,封山9000亩;1955年,闸山沟、建谷坊以城前区为典型;1958年,综合治山以峄山公社的苗庄南山为典型;1964年,雨季封山造林以铁山为典型;1975年,邹西会战以高庄公社的洪山口为典型;1981年,修环山公路以城前公社的凤凰山为典型;1985年,小流域治理以城前区的洼陡小流域为典型。每次水土保持工程开始之前,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班子,加强宣传发动,搞好试点,以点带面。1984年开始,县委、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实行治山目标责任制。1988年,开始以小流域为单元,本着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闸山沟、建谷坊,整修水平梯田,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1989年,县委建立山区开发指挥部,驻地在张庄乡。每年拨款200万元左右,开发山区,建设山区,切实抓好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全县山区经过连续的综合治理,到1990年底,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已达到355.21平方公里,占山区水土流失面积的33%。其中城前镇洼陡小流域治理指标已达到水利部1980年颁布的小流域治理标准,并于1988年12月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古路口乡草寺小流域也已达到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标准,于1990年11月通过了济宁市水利局组织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