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行政区划,在明、清代县下设社(或里),社下辖村庄,另有官庄、屯、厂。清末实行地方自治,县下始设区(后称乡),区下辖社,社下辖村。民国时期县下设区,区下辖乡、镇,乡镇下辖村。1934年,进行乡村建设,邹县曾试设学区,学区辖乡镇。1947年,撤销区级行政,县直辖乡、镇。
1939年8月,邹县建立抗日民主政府,至1992年底,境内区划沿革情况是:1940年1月至1958年3月,县下设区,区下设乡、镇(1946年10月至1948年6月,区下曾设联防)。1958年4月至是年8月,撤销区级行政,县直辖乡镇。1958年9月至1983年4月,县下设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辖管区及生产大队、生产队。1983年5月至1986年12月,撤销人民公社,县下设区,区辖乡镇,乡镇辖村、经营组。1987年1月,撤区建乡镇,县直辖乡镇,乡镇下设管区、村、经营组。1992年10月,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市内区划未变。
明清境内区划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邹县下设33个里;明天顺年间(1457—1464年),全县分东、西、南、北、中5个乡,统39个里(社);嘉靖年间(1522—1566年)又并为33社,仍统以5乡。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全县分上、中、下3个乡,仍为33社,每乡各11社;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分35社。之后实行地方自治,全县下辖城关、葛楼、昌平、连青、峄山、凫山、桃聚、近圣等8个区。
中华民国时期境内区划 民国初年,邹县沿清末区划为8个区。1920年,全县设10个区,不久,又恢复原8个区。1927年,全县又合并为5个区。1930年9月,又分设10个区:一区驻城关,二区驻土旺镇,三区驻夏宋镇,四区驻田黄镇,五区驻香城镇,六区驻两下店镇,七区驻郭东镇,八区驻南亢镇,九区驻北林,十区驻牛厂乡。区下共辖290个乡,54个镇。同时,全县划分为中山、自由、平等、博爱、和平5个学区。1934年11月,山东省将邹县划为乡村建设实验区,全县6个学区,设政教合一的乡农学校,下辖268个乡、镇。第一学区驻城关,第二学区驻田黄,第三学区驻香城,第四学区驻两下店,第五学区驻南亢,第六学区驻东滩店。1938年1月,日军侵占邹县。次年,邹县又恢复乡农学校前的区划。1947年11月,撤区并乡后全县设向村镇(城关)、太平镇、泗河乡、万官乡、澹台乡、公孙乡、南宫乡、九龙乡、崇德乡、四基乡、匡衡乡、尼山乡、昌平乡、连青乡、洪山乡、景涯乡(香城)、云龙乡、两店(两石)乡、界河乡、凫山乡、白马乡、治安乡、民治乡等23个乡镇,下编364保,至1948年6月邹县全境解放后废止。从1938年1月至1948年6月,国民党邹县政权名存实亡,尤其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军队仅短期占领县城及铁路沿线个别村镇,境内大部已经解放,此间的民国行政区划实属虚设。
附:1938年1月至1945年8月,日伪统治者亦在全县设6个区,辖87个乡镇;1943年1月,改设8个区,94个乡镇。其间于1941年6月曾将鱼台县第六区,即微山湖以东及牛颐河以北、赵王河以东地区划归邹县伪政权代管。1941年12月,将鱼台县南阳镇划归邹县为第七区。
人民政权区划 1940年1月,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个区,即田黄区(因该区在抗战前为邹县国民公署第四区,故当时习称其东部为东四区,西部为西四区)。至1941年10月,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6个区:一区(田黄一带)、二区(果庄、位庄一带),三区(小山后一带),四区(颜母庄一带),五区(张庄一带),六区(尚河、许老庄一带)。之后又陆续设七区(泗水香山一带),八区(王村一带),九区(泗水县北张庄一带),十区(刘庄村一带),芦山区(泗水后王村一带,1944年7月划归邹县),十一区(邹滕交界处的东高庄一带),十二区(凫村一带)。抗日战争胜利后,三区、七区、九区和芦山区划归泗水县,并撤销十一区,将十二区划归曲阜县。同时调整全县区划为10个区:在田黄、香城、东郭、大束、张庄、尚河、峄山、王村、连青分别设立为一至九区,县城设为城区。1946年4月,撤凫山县,划入郭里区、太平区、石墙区、落陵区。同时,撤销原驻王村的八区,改设东滩店为八区;四区驻地也由大束迁黄疃,在大束建第十区,新设看庄区,全县共16个区。是年10月,郭里、太平、石墙、落陵4个区又划归恢复的凫山县。1948年6月,邹县全境解放后,将城区、峄山、看庄、香城、连青、张庄、田黄、匡庄、老营、岗山、尚河按序号调设为一至十一区。是年秋,各区由序号称谓改为地名称谓。1949年8月,尚河区划归白彦县,凫山县落陵区划归邹县。全县仍为11个区。1950年11月,全县各区又由地名称谓改为序号称谓。1953年8月撤销白彦县、将城前、尚河2个区又划归邹县,分别称为十二区、十三区。1955年11月,各区又改以地名称谓,第二、三、四、六、七、十二、十三7个区,复用原地名称谓。第一、五、八、九、十、十一6个区分别称为城关区、王村区、大束区、黄疃区、东滩区、贾庄区。1956年3月再次撤销凫山县,太平、郭里、石墙3个区又划归邹县;同时撤销原张庄、黄疃2个区。全县设14个区,共下辖159个乡和4个镇。是年秋,撤销城关区和东滩区,同时将原159个区辖乡合并为54个乡(镇),其中城关、南宫、中心3个乡(镇)由县直属。1958年3月,邹县撤区建乡镇,原3个县辖乡镇和51个区辖乡镇,合并组建为城关、十里、两下店、店子、看庄、王楼、香城、杨桃、莫亭、王村、瓦峪、相庄、张庄、果庄、田黄、辛庄、大束、土旺、匡庄、程兰、老营、中心、落陵、羊厂、唐村、城前、洼陡、大律、尚河、北王、太平、横河、郭里、石墙、深井共35个县辖乡(镇)。1958年9月,撤销全县35个乡镇,建立城关、峄山、看庄、香城、王村、张庄、田黄、大束、中心、落陵、城前、尚河、太平、郭里、石墙15处人民公社。同年10月至11月,撤销王村、尚河2处人民公社。1962年夏,将香城公社分设为香城、王村2个人民公社;将城前人民公社分设为城前、尚河2个人民公社;将大束人民公社分设为大束、匡庄2个人民公社;将石墙人民公社分设为石墙、高庄2个人民公社。时全县共有17个人民公社。1975年11月,将太平人民公社分设为太平、平阳寺2个人民公社,全县共有18处人民公社。1982年1月,撤销城关人民公社,恢复设立城关镇。并将高庄人民公社更名为古路口人民公社,将落陵人民公社更名为北宿人民公社。1983年5月,邹县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销城关镇和17处人民公社,重新设立城关、峄山、看庄、香城、张庄、田黄、城前、大束、中心、太平、郭里、石墙、北宿13个区以及王村、尚河、匡庄、平阳寺、古路口5个区级乡,同年7月又将5个乡改为5个区。全县共18个区,下辖80个乡(镇)。1987年1月,撤销区建制,全县原18个区及区辖的80个乡(镇)合并组建为县辖城关、香城、城前、大束、中心店、北宿、唐村、太平、平阳寺、石墙10个镇及县辖峄山、看庄、王村、张庄、大律、尚河、田黄、匡庄、郭里、古路口10个乡。1990年1月,峄山、看庄乡分别改为峄山、看庄镇。1992年10月,撤销邹县建制,改设邹城市建制。是年底,全市共辖12个镇,8个乡。
第二节 区划沿革
境内行政区划,在明、清代县下设社(或里),社下辖村庄,另有官庄、屯、厂。清末实行地方自治,县下始设区(后称乡),区下辖社,社下辖村。民国时期县下设区,区下辖乡、镇,乡镇下辖村。1934年,进行乡村建设,邹县曾试设学区,学区辖乡镇。1947年,撤销区级行政,县直辖乡、镇。
1939年8月,邹县建立抗日民主政府,至1992年底,境内区划沿革情况是:1940年1月至1958年3月,县下设区,区下设乡、镇(1946年10月至1948年6月,区下曾设联防)。1958年4月至是年8月,撤销区级行政,县直辖乡镇。1958年9月至1983年4月,县下设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下辖管区及生产大队、生产队。1983年5月至1986年12月,撤销人民公社,县下设区,区辖乡镇,乡镇辖村、经营组。1987年1月,撤区建乡镇,县直辖乡镇,乡镇下设管区、村、经营组。1992年10月,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市内区划未变。
明清境内区划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邹县下设33个里;明天顺年间(1457—1464年),全县分东、西、南、北、中5个乡,统39个里(社);嘉靖年间(1522—1566年)又并为33社,仍统以5乡。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全县分上、中、下3个乡,仍为33社,每乡各11社;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分35社。之后实行地方自治,全县下辖城关、葛楼、昌平、连青、峄山、凫山、桃聚、近圣等8个区。
中华民国时期境内区划 民国初年,邹县沿清末区划为8个区。1920年,全县设10个区,不久,又恢复原8个区。1927年,全县又合并为5个区。1930年9月,又分设10个区:一区驻城关,二区驻土旺镇,三区驻夏宋镇,四区驻田黄镇,五区驻香城镇,六区驻两下店镇,七区驻郭东镇,八区驻南亢镇,九区驻北林,十区驻牛厂乡。区下共辖290个乡,54个镇。同时,全县划分为中山、自由、平等、博爱、和平5个学区。1934年11月,山东省将邹县划为乡村建设实验区,全县6个学区,设政教合一的乡农学校,下辖268个乡、镇。第一学区驻城关,第二学区驻田黄,第三学区驻香城,第四学区驻两下店,第五学区驻南亢,第六学区驻东滩店。1938年1月,日军侵占邹县。次年,邹县又恢复乡农学校前的区划。1947年11月,撤区并乡后全县设向村镇(城关)、太平镇、泗河乡、万官乡、澹台乡、公孙乡、南宫乡、九龙乡、崇德乡、四基乡、匡衡乡、尼山乡、昌平乡、连青乡、洪山乡、景涯乡(香城)、云龙乡、两店(两石)乡、界河乡、凫山乡、白马乡、治安乡、民治乡等23个乡镇,下编364保,至1948年6月邹县全境解放后废止。从1938年1月至1948年6月,国民党邹县政权名存实亡,尤其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军队仅短期占领县城及铁路沿线个别村镇,境内大部已经解放,此间的民国行政区划实属虚设。
附:1938年1月至1945年8月,日伪统治者亦在全县设6个区,辖87个乡镇;1943年1月,改设8个区,94个乡镇。其间于1941年6月曾将鱼台县第六区,即微山湖以东及牛颐河以北、赵王河以东地区划归邹县伪政权代管。1941年12月,将鱼台县南阳镇划归邹县为第七区。
人民政权区划 1940年1月,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一个区,即田黄区(因该区在抗战前为邹县国民公署第四区,故当时习称其东部为东四区,西部为西四区)。至1941年10月,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6个区:一区(田黄一带)、二区(果庄、位庄一带),三区(小山后一带),四区(颜母庄一带),五区(张庄一带),六区(尚河、许老庄一带)。之后又陆续设七区(泗水香山一带),八区(王村一带),九区(泗水县北张庄一带),十区(刘庄村一带),芦山区(泗水后王村一带,1944年7月划归邹县),十一区(邹滕交界处的东高庄一带),十二区(凫村一带)。抗日战争胜利后,三区、七区、九区和芦山区划归泗水县,并撤销十一区,将十二区划归曲阜县。同时调整全县区划为10个区:在田黄、香城、东郭、大束、张庄、尚河、峄山、王村、连青分别设立为一至九区,县城设为城区。1946年4月,撤凫山县,划入郭里区、太平区、石墙区、落陵区。同时,撤销原驻王村的八区,改设东滩店为八区;四区驻地也由大束迁黄疃,在大束建第十区,新设看庄区,全县共16个区。是年10月,郭里、太平、石墙、落陵4个区又划归恢复的凫山县。1948年6月,邹县全境解放后,将城区、峄山、看庄、香城、连青、张庄、田黄、匡庄、老营、岗山、尚河按序号调设为一至十一区。是年秋,各区由序号称谓改为地名称谓。1949年8月,尚河区划归白彦县,凫山县落陵区划归邹县。全县仍为11个区。1950年11月,全县各区又由地名称谓改为序号称谓。1953年8月撤销白彦县、将城前、尚河2个区又划归邹县,分别称为十二区、十三区。1955年11月,各区又改以地名称谓,第二、三、四、六、七、十二、十三7个区,复用原地名称谓。第一、五、八、九、十、十一6个区分别称为城关区、王村区、大束区、黄疃区、东滩区、贾庄区。1956年3月再次撤销凫山县,太平、郭里、石墙3个区又划归邹县;同时撤销原张庄、黄疃2个区。全县设14个区,共下辖159个乡和4个镇。是年秋,撤销城关区和东滩区,同时将原159个区辖乡合并为54个乡(镇),其中城关、南宫、中心3个乡(镇)由县直属。1958年3月,邹县撤区建乡镇,原3个县辖乡镇和51个区辖乡镇,合并组建为城关、十里、两下店、店子、看庄、王楼、香城、杨桃、莫亭、王村、瓦峪、相庄、张庄、果庄、田黄、辛庄、大束、土旺、匡庄、程兰、老营、中心、落陵、羊厂、唐村、城前、洼陡、大律、尚河、北王、太平、横河、郭里、石墙、深井共35个县辖乡(镇)。1958年9月,撤销全县35个乡镇,建立城关、峄山、看庄、香城、王村、张庄、田黄、大束、中心、落陵、城前、尚河、太平、郭里、石墙15处人民公社。同年10月至11月,撤销王村、尚河2处人民公社。1962年夏,将香城公社分设为香城、王村2个人民公社;将城前人民公社分设为城前、尚河2个人民公社;将大束人民公社分设为大束、匡庄2个人民公社;将石墙人民公社分设为石墙、高庄2个人民公社。时全县共有17个人民公社。1975年11月,将太平人民公社分设为太平、平阳寺2个人民公社,全县共有18处人民公社。1982年1月,撤销城关人民公社,恢复设立城关镇。并将高庄人民公社更名为古路口人民公社,将落陵人民公社更名为北宿人民公社。1983年5月,邹县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销城关镇和17处人民公社,重新设立城关、峄山、看庄、香城、张庄、田黄、城前、大束、中心、太平、郭里、石墙、北宿13个区以及王村、尚河、匡庄、平阳寺、古路口5个区级乡,同年7月又将5个乡改为5个区。全县共18个区,下辖80个乡(镇)。1987年1月,撤销区建制,全县原18个区及区辖的80个乡(镇)合并组建为县辖城关、香城、城前、大束、中心店、北宿、唐村、太平、平阳寺、石墙10个镇及县辖峄山、看庄、王村、张庄、大律、尚河、田黄、匡庄、郭里、古路口10个乡。1990年1月,峄山、看庄乡分别改为峄山、看庄镇。1992年10月,撤销邹县建制,改设邹城市建制。是年底,全市共辖12个镇,8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