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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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2年,邹城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针,以为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人民根本
利益服务为宗旨,以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和完善政府定价、收费机制为重点,加
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立镇(街)村物价监督网络,创建国家规范化物价检
查所,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责任制,提高服务水平,开创了邹城市物价工作新局
面。
一、大力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
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和省、济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涉农
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局精心组织,按照"全面、
规范、 方便、实用"的总体要求,配合税费改革,加大工作措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
和收费公示制度。每个镇街设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中心,市直部门和镇直部门统一
制作不锈钢公示栏,各行政村制作了大型塑封铝合金公示牌,做到字迹清楚、坚固耐
用、美观大方。我局统一印制了24万份《邹城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卡》,免费发到
每个农户,便于群众监督。各镇(街)村以及各收费部门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制,
分别指派专人负责公示牌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统一制作了档
案袋,建立了公示卡的保管措施。通过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现在农民可以
明明白白地交纳应缴的费用,执收单位也可以规规矩矩地收取应收的费用,达到了农
民负担明显减轻,执收部门规范收费的预期目的。
二、建立镇(街)村物价监督网络,加强农村物价管理。为规范农村价格收费秩
序,完善农村物价监督管理措施,治理农村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
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计委和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涉农公示的开展,报经市政府
同意,制定了邹价字\[2002\]第20号文件即《关于在镇街、村建立物价监督网络和聘
请监督员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建立镇街、村物价监督网络的依据、意义、设置、职
责和要求,下发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以镇街经管站为依托,建立镇街物价监督站
17个,聘请镇街义务物价监督员79名和村义务物价监督员889名,经常安排工作任务,
并组织开展了评选"先进镇街物价监督站"和"优秀物价监督员"活动。各镇街物价监督
站都制订了工作、会议、学习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各项活动,初步解决了农村
物价管理薄弱的问题,并为镇街、村物价监督员建立了管理档案,形成了市、镇、村
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局里统一为各个镇街物价监督站配备了《价
格法规汇编》、《山东省定价目录及配套法规政策》等资料,免费征订了《物价公报》。
三、全面清理整顿收费项目,优化发展环境。2002年4月份,根据市政府"全面提
速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 按照"先清理,后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性
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现有各类收费全面进行清理,实行重新申报,重新审批;降低
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整顿和规范了经营性服务收费,严格
禁止强制服务收费行为。全市原有收费项目512个,收费标准2315个,通过清理审核,
共取消收费项目77个,降低收费标准803个,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压缩比例达到49.13%。
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邹城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向全市公布, 并在《邹城日报》
上刊登专版,印发《邹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汇编》1600册,未公布的收费项目和
标准一律停止执行。通过清理整顿,每年可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近3000万元,从而优
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如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无名啤酒),原来每年交费400万元,通
过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后,下降到40万元,降低了90%。
四、加快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收费管理运行机制。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
统一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
结合上级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了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过认真审查、反复论
证,从2001年9月28日起,第一批21个收费单位的182个收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
中心管理,年收费额约2.3亿元,占全市收费总额的80%左右。通过实行"一个窗口"收
费,减少了收费环节,方便了群众交费,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
建章立制,形成了规范完善的"2211"收费管理制度。规范了收费部门的执收行为,减
少了"三乱"现象,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该项制度实施后,全市各
企业每年减轻负担1200万元。三是加大年审力度,从源头上把好收费关。每年二至五
月份, 我们集中四个月时间,共对30个系统的453个收费单位进行了审验,年审率达
94%, 变更登记《收费许可证》的单位41个,变更收费项目及标准16项,取消收费项
目3项。 查出违纪收费单位(含自立项目和超标准)26个,违规收费项目41个,违规
收费总额62.36万元,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分别作出了限期纠正,责令将非法收费款退
还给交款单位或个人,没收非法所得或罚款的处罚。四是做好换证工作,结合清费治
乱工作要求,对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复核、清理,凡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收费项
目标准,一律取消并停止收费。另外,还重新确认了各执收部门的收费资格,对属于
职能交叉重复收费或利用行政职能强行收费及拖审、脱审的《收费许可证》,一律不
予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取消收费资格。
五、积极疏导价格矛盾,价格和收费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做好城市、农业生产
供水价格的审价和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 2002年根据国家水价调整的要求,按照"依
据充分, 衔接毗邻,调价适度"的原则,制订调价方案,召开了自来水调价听证会,
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济宁市物价局同意,较大幅度提高了城市供水价
格, 基本水价平均由现行的1.397元/米3调整为1.707元/米3,每米3提价0.31元,综
合调价幅度为22.19%。这次调价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的作用,既考虑了企业和消费者
的利益,又解决了供水企业亏损问题,特别对于增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保护水资源
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还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农业生产供水价格审价工作,并受到
济宁市物价局的表扬。二是扎扎实实地搞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2002年
4月根据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的精神, 与供电部门密切配合,制订方
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城乡用户真正享受到国家规
定电价(0.52元/千瓦时),使同网同价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物业收费管理工作。
审查批准了桃李苑、欧陆商城等小区管理和收费项目,合理制定了收费标准,减少了
物业公司与消费者的矛盾,受到了双方的称赞。四是积极配合卫生主管部门,认真审
批招标药品的价格。据统计,采取药品招标采购办法以来,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20
%左右,每年减轻患者负担1000多万元。
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2001年根据国家、省、济宁市物价局的部署,
市物价局专门召开局务会,就我市如何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研究了具体
意见,并向市长办公会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刘永胜任组长,监察局
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经委、财政、审计、工商、技术监
督、 教委、卫生、供电八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01年9月11日,我
市召开了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会议,市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教办主任、卫生院长、供电所长、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财务科长、
驻邹各企业分管负责人、 财务科长,共约400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刘永胜代表市政
府作了重要讲话,会上还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的
意见》、《关于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两个文件及整顿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三个实施方案。会后,市物价局就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意义、
目标、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在邹城日报、邹城电视台作了答记者问。并先后分阶
段对电力、教育、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三项重点治理,查出违纪金
额292.2万元, 罚没入库36.6万元。通过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不仅普及了价格法
律法规知识,而且提高了收费单位执行物价政策自觉性,规范了收费行为。市直医院
和镇街医疗单位,都按照要求实行了明码标价制度,在门厅利用大型标价牌公布《山
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中管、省管及部分常用药品价格,受到了社会
的肯定和称赞。市教育系统普遍接受了一次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教育,自觉地落实
了"一证、一卡、三公开、五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减轻了学生
负担。
七、加大了物价检查力度,震慑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市物价局把熟悉市场竞
争规则,公正当好裁判员,作为价格监督检查的立足点,把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
市场价格行为作为着力点。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
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供电价格、工商收费、土管收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
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等部门价格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2001年2002年,共查处价格违
法案件144起, 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309.6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61.3万元,其中退还
用户119.7万元, 罚没款141.5万元。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优势。两年来共
受理调查、处结群众价格举报74起,逐件进行了落实处理,共退还用户26万元,处结
率达到100%,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管理不善等问题,检查人
员积极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避免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开展创建国
家级规范化检查所活动。投资30多万元,配备了检查专用车和微机、打字机、传真机、
照相机、摄相机等先进设备,保证及时快速办案的需要,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
了案审委员会,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和法定审理程序,使检查工作迈向了规范化、
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市物价检查所被命名为"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积极开
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市百货大楼认真加强价格、计量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机制,
使价格、 计量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荣获全省"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
位"称号。
八、强化服务,扎扎实实做好价格鉴证工作。近年来,市物价局不断研究新办法,
探索新思路,坚持"依法、公正"的原则,加强同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系,
全力巩固和发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积极拓宽服务工作新领域,开创了价格鉴证工作
的新局面。 2001年9月份,全面开展了交通肇事物品价格鉴定工作,在工作中,严格
认定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以法定损,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案源逐步增加。
两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85件,其中:刑事案件294件,交通事故车辆446件,其它45件,
标的额2042.7万元。特别在配合公安部门"严打"斗争中,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思想统一,
行动迅速,办案质量、效率大大提高,先后对破坏市经济开发区生产设施、"黑社会"
偷盗物品等犯罪案件给予及时、准确认证,有力地打击了犯罪行为。所鉴证的案件从
未出现复核裁定现象, 受到了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一致好评。2002年7月《山东省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颁布后,市物价局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并在《邹
城市报》全文刊登《条例》,发表了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专题文章和知识问答。
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同时利用电视台"价格信息"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宣传《条例》,
让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熟知《条例》,自觉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事,促进了认
证工作的良性发展。
九、从制度建设入手,促进物价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培训,使机关党员干
部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 政策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两年中有6名同志取
得了函授本科学历, 4名同志取得了价格鉴证师资格;两年共在市以上报刊发表信息
和文章40篇, 有2篇价格理论文章获得济宁市二等奖,《中国经济导报》先后刊登三
篇文章。 二是抓制度,促进机关工作全面"提速"。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
监督"五项原则,大力压缩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审批事项由19项压缩保留到6项,收
费项目由5项压缩保留到3项,所有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结
合物价工作职能,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
机关工作制度,并在报纸、电视上公开服务承诺,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三
是抓作风建设,促进服务水平提高。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教育,认真落实了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吃、拿、卡、要。开展了争先创优评选
活动,提高了服务水平。2002年,市物价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市物价局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履行计划生
育职责先进单位",并连续两年被评为济宁市"物价系统先进单位"。
(撰稿人: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