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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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2年市政府法制工作,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
中心工作和我市"三五"依法行政规划,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推行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为重点,以适应WTO规则、改变政府执行理念为目标,以促进政府工作提速、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突破口,在行政审批与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三五"依法
行政规划制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行政复议与应
诉、法制宣传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政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
年初制订的各项任务,整体工作受到省、济宁市的充分肯定,市法制办被省政府法制
办公室、省人事厅授予全省"二五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特别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省委副书记吴爱英、济宁市委书记贾万志等领导同志先后来
我市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检查指导,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将主要工
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从2001年初,我市按照国务院和全省、济宁市统一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首先,由市法制办牵头,按照"清、减、并、简"的原则,对
现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就是对上述两类项目
全面清查梳理, 理顺关系,明确执法主体;"减"就是在清理的基础上,对与WTO规则
不相适应以及不符合我市实际的项目坚决减掉;"并"就是归并类同的项目,归并类同
的承办主体;"简"就是简化办事程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全市政府系统原有行政
审批事项506项, 清理后减掉276项,减幅达54.65%;原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512
项, 清理后减掉53项,暂停12项,减幅为14.45%,原收费标准2315个,降低803个,
比原来减少了34.68%。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确定了办公地点,
对首批21个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
市行政审批中心从2001年9月底正式揭牌运行以来, 公开服务项目,简化办事程序,
推行最优服务,截止到2002年底,共集中办结审批项目21000余件,集中收费1.6亿余
元。企业和群众一致反映,现在办事方法明确,程序简练服务到位,收费规范办事方
便。省、济宁市各级领导和兄弟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先后三十多次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检
查指导工作,济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都把市行政
审批中心作为典型现场,并把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济宁市推
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党
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提高了机关办
事效率,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初步适应了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
二、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001年是"三五"依法行政的第一年。按照上级部署,一是对全市"二五"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市"二五"依
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在济宁市依法行政总结表彰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二是认真开展
了"三五"依法行政规划的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发布工作。该规划明确了"三五"
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依法行使职权、强化行政监
督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保证措施。三是狠
抓了"三五"依法行政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2002年重点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目标,
明确要求各镇街、部门都要制定落实"三五"依法行政规划,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
政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审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确保我市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根据中办发[2001]22号文件精神和省、
济宁市要求,我们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开展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清
理工作。首先,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有关WTO规则的学习班,培训了骨干。
其次,制发了《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的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01]86号),对开展清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第三,成
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法制办设立了办公室,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抽调有关人员,
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第四,11月上旬召开了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各镇街、部门业务
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本着"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制统一、非歧
视、公开透明三大原则和20条清理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逐
一对照检查, 共清查建国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档案近4万余份,清理出与经贸有关的文
件近1000份,对清理出的文件,已拿出废止、修改或继续有效的意见,使我市现行的
文件和政策已基本适应入世要求。
四、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办法》(省政府第83号令)的规定,及时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邹政办法[2001]67号),召
开了审验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了审验范围,并对审验工作的组织实施、时间安排等作
了部署,市法制办按规定重点做好资格审查、作废证件回收、审验标志申领及统计报
表汇总等工作。截止2002年底,我市的证件审验工作已基本结束,共审验证件1500余
份, 收回200余份,对300余名需要更换证件人员、200余名需新申领证件人员进行了
登记,并按培训计划进行了法律培训,确保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本
实现了以证管人。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不断深化
首先,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认真搞好10月份政府法制宣传月
的基础上, 结合"12·4"法制日,采取发行宣传挂图印发明白纸、开辟法制专栏等形
式,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基础知
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其次,进一步完善行政复
议应诉制度。一是完善了行政案件备案、统计、来访接待办理等制度;二是建立了联
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转报制度,对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引入复议或诉讼渠道解决,
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第三,做好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在严格办理程序的
前提下,狠抓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年各复议机构共解答
法律咨询近2000人次, 收到复议申请近100件(其中法制受理40余件),全部依法进
行了审理,复议结果为:维持40件,撤销7件,变更6件,转送5件,不予受理3件、责
令履行义务5件, 申请人撤回申请30余件。第四,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
摆正位置,依法行使诉讼权力,履行诉讼义务,应诉质量大大提高。全年共发生行政
诉讼案件380余件(其中市政府为被告近30件, 市政府全部依法胜诉),从诉讼结果
看,虽然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但行政机关的胜诉率却比从前上升了10余个百分点。
六、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进一步完善
20012002年各级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在制订过程中进行了
广泛调研,增强文件制订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并体现了改革
精神。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的规定》,从文件计划的制订、
起草、 送审、签发、备案等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对市政府文件,由市法制办一个"漏
斗"向下, 以增强文件的计划性、科学性、适应性。两年来,共制定市级规范性文件
40余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对加强某些方面的规范管理,推动工作的健康开展起到了
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结合文件清理,认真抓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七、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
主要从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入手,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力度。首先是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充分发挥其龙头监督作用,狠抓行政执法
的宏观管理。年初,市政府将整体法制工作分解为十大项、三十个小项,明确到各行
政执法机关,并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责任,签订责任状,把执法任务落
实到岗到人。平常由市法制办加强日常调度,检查督促,年终成立专门班子进行考核
评比。其次是以组织作保障,纪律作后盾,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是围绕
人大监督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和参与了十余次执法
大检查,对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3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
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以保证法律法规真正贯彻落实。第四是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
备案审查工作。 共审查上报备案的文件120余件,依法审查后退回原起草部门自己处
理的15件。第五是认真抓好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对罚款除继续与代收银行签订
协议代收外,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则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实行集中代收。
截止目前, 共代收罚款近2000万元,代收收费1.6亿余元,基本杜绝了坐收坐支现象
的发生。
八、法制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法制宣传培训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基础。工作中,首先,完善了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本着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加大针对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两年全市各级政府领导和法制工
作者发表署名文章80余篇,撰写调研材料20余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
政策依据。其次,有计划地做好了业务培训。针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注重了工作人员法制业务知识的更新:一是选派骨干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
结合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审验申领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法制工
作人员和主要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各级各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加
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促进了执法队伍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此外,
在仲裁法制宣传及制度建设等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工作,使整个法制工作纳入规范化、
制度化轨道。
(撰稿人:徐士清)

生活小知识

十种食品不宜多吃
松花蛋因为制作松花蛋要用一定量的铅,经常食用会引起铅中毒,还会引起缺钙。
臭豆腐臭豆腐在发酵过程中极易被微生物污染,还含有大量挥发性盐基氮以及硫
化氢等,这些都是蛋白质分解的腐败物质,对人体有害。
味精味精每人每日摄入量不应超过6克, 过多摄入会造成短时期的头痛、心跳、
恶心等症状,对人的生殖系统也有不良影响。
方便面方便面中含有对人体不利的食品色素与防腐剂等,常吃对身体不利。
葵花籽葵花籽中含有不饱和脂肪酸,多吃会消耗体内大量的胆碱,影响肝细胞的
功能。
菠菜菠菜营养丰富,但又含草酸,食物中的宝贵元素锌与钙会与草酸结合而排出
体外,从而引起人体锌与钙的缺乏。
猪肝1公斤猪肝含胆固醇高达400毫克以上,而一个人的胆固醇摄入量太多会导致
动脉硬化。
烤牛羊肉在熏烤过程中会产生如苯并芘这样的有害物质,是诱发癌症的物质。
腌菜不宜长期食用,如腌菜腌制得不好,菜内会含有致癌物质亚硝酸胺。
油条油条中的明矾是含铝的无机物,如天天吃油条,铝就很难由肾脏排出,从而
对大脑及神经细胞产生毒害,甚至引发老年性痴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