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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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1至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上级的领导下,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努力强化稳定
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服务意识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大力实施"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
的发展。 连续两年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工作考评先进单位",2002年3月,被山东省
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机构设置情况】至2002年12月,邹城市司法局设置办公室、宣传科、基层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
心。 局属事业单位邹城市公证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设置17 个镇街司法所。法律服
务中介组织设有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山东匡衡律师事务所、山东太阳石律师事务
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机关工作人员31人,执业公证员4人,执业律师26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逐步深化和完善在全国叫响的"依法建制、规范管理"的"北宿经验",把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推向了全方位、多领域、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完善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
行了部门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中小学普遍开展了系列化法制教
育活动。 2001至2002年,共编印各种法制宣传材料9.2万余份,办法制宣传黑板报和
宣传栏1054期,举办各级法治培训班36期,培训普法骨干6128人。为基层单位和群众
上法制课123场次, 受教育群众达21.5万人。上街举办法律宣传活动12场次,出动宣
传车88辆次。至2002年12月,全市485处中小学聘任了法制副校长,812个行政村聘任
了法制村主任。全市创建普法宣传一条街320处,成立农民法制夜校136处。
【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基层调解组织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每年开
展四次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民间纠纷发生的新规律和新特点,逐
步建立起预防化解矛盾的"四项"机制,即矛盾纠纷信息报送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稳定工作督察督办机制,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02年12月,全市建立镇街司法调解中心暨民情恳谈中心17
个, 专兼职工作人员267人。建立调解委员会960个,调解人员6000余人。在500人以
上的企业建立司法办公室11个。 建立"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1处,"148"值班室
18个。2001至2002年,全市各级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78起,调处
成功率为98.5%。为公安机关提供侦察线索116条,制止群众性上访案件146起,避免"
民转刑案件"88起。 全市"148"值班室共接到咨询电话1.32万个,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586件(人)。镇街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2家,协办公证或见证2.3万件,
完成经济和民事两项代理5678件。
【律师工作】全市律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
努力把开展法律服务与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为各
级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改革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2001至2002年,全市律师共为各
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6家,为政府修改规范性文件
34件, 参与经贸洽谈、企业改革论证58次,起草和修改各类合同285份。共办理经济
和民事诉讼代理476件,行政诉讼代理16件,承办刑事辩护案件253件,开展非诉讼法
律事务代理416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27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137人次。全市法律
援助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武装
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市残联以及公、检、法、司等单位主要
领导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委员会。 2001年5月,建立起市、镇街、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
网络,每个镇街、村设有1名联络员。2001年8月,成立了邹城市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
工作站,至2002年12月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发展到13名。2001至2002年,共办理法律
援助案件106起,其中刑事39起,民事67起。无偿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342份,义务
接待群众、 解答法律咨询3895人次。2002年被济宁市司法局命名为"济宁市文明法律
援助中心",荣获"集体三等功"。
【公证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辟证源,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先后为经贸、
金融、城建、房管、土管、计生等部门办理了大量公证事项。围绕农村经济工作重点,
为新一轮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全方位的公证
法律服务。2001至2002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495件,其中经济公证1078件,民事
公证2762件, 涉外公证655件。2001年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文明公证处",2002年,
荣获"集体三等功"。
【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推动"平阳寺模式"向高层次发展,培育
出中心店镇安置帮教工作新典型,探索了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实现了安置帮教组织
网络化、 工作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推行了"54321"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
了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每年对回归社会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次基础信息情况
排查登记活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做好了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至
2002年12月,全市共建立了各级各类安置帮教组织648个,其中厂矿企事业单位有127
个, 专职或兼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3162人。创办过渡安置帮教基地工厂4处,安置刑
释解教人员21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2.1%以内。2001年11月,邹城
市参加了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并作了典型发
言。
(撰稿人:陈端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