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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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为着力点,强化打击、监督和预防等法律手段,全
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
案件722件131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636件113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
案件779件127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693件1086人。无论是批捕环节,还是起诉环节,
都始终坚持快捕、快诉,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在检察环节没有出现贻误战
机的现象和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确保了打击的力度和效果。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
件68件,其中大要案48件。在立案查处的68件职务犯罪案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52件;侵权、渎职等案件16件。在查处的52件经济犯罪案件
中,贪污贿赂案件47件,其他经济犯罪案件5件。在查处的犯罪嫌疑人中,涉及处级7
人,科级25人。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了广大
干部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信心。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促进司法公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的问题,
市检察院围绕促进公正执法,切实加强了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刑事立案、
侦查、审判和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
在侦查监督中,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0件82人,其中,立案监督33件
60人;不捕176人;追捕86人;追诉11人;不诉2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在审判监督中,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2件2人;受理民事行政案件56件,立案50件。
其中,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16件,建议提请抗诉20件。发回重审10件,
改判8件。办理省院交办的建议提请抗诉的案件10件,均已发回重审。
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担负着对看守所、里彦电厂、邹城监狱的监督任务。办理
判处缓刑期间又有新的犯罪重新收监案件8件15人,审查起诉7件14人;审查减刑、假
释裁定书1533份,发现并纠正错误106份113处。通过对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督,切实维
护了法律的尊严。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对告急信访、群体
上访,不推不拖,及时消化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厂矿企事
业单位,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采取上法制课、搞图片展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
分别对8个联系点征求意见, 了解情况,针对十几个发案单位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
出检察建议,把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撰稿人:杨健樊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