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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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2年, 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
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各级政法和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着
力加强治安防范,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
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以控为主,维护了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全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
放在首位, 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突出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斗争邪教"
法轮功"。坚持教育转化、深挖打击、防范控制并举,先后打掉了3个"法轮功"地下组
织团伙,抓获处理了29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彻底摧毁了"法轮功"在邹城的组织体系,
有效控制了局势。积极探索"法轮功"人员转化控制的有效途径,对"法轮功"练习者进
行"全员教育"的经验做法,被省多家新闻媒体报道推广。二是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坚持集中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两年来,共排
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562起, 已调结4486起,调成率98.3%。同时,积极参与突发案件
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先后依法平稳解决了北宿镇前万村与唐村镇牛庄村集体殴斗案
件、 市二中学生猝死事件、大束镇100名运输户追讨料款事件、输油公司停尸案、香
城镇官庄村学生王某自杀事件、大束镇付山村村霸陈某抢夺公私财物案件、张庄镇枣
沟村村民刘某入室抢劫案件及田黄镇皇宫驾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受辱自杀事件等10多起
案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三是扎实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超前安排,
周密部署,制定预案,严格操作,圆满完成了"三级两会"、十六大、领导视察等重大
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做到了万无一失。
二、 坚持严打方针,打掉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1年4月份开始,全市政法
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围绕三条战线,突出三类重点,实行全线出
击,全面作战,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引向深入,取得了辉煌战果。两年来,共破获各
类刑事案件68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9名,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1377.9万元。破案
绝对数和逮捕人犯数两项指标始终居济宁市各县市区之首。特别是打掉了以东关居委
会张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得到了时任省委书记吴官正的亲笔批示,称赞"打得好"。
坚持以严打促整治,以整治巩固严打成果,集中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
对案件多发区和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庄,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采取超常规措施,综合
整治了大束镇东山头村、凫山街道五里营村和北宿镇吴官村等治安乱点17个,达到了
整治一点、 带动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2001年8月,省综治委和济宁市先后在邹城
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这一做法。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继开展了"
学校周边"、 "企业周边"、"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控制了上
述部位案件多发的势头。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组织开展
了"打击盗抢牲畜专项斗争"、 "打击侵害出组车司机专项行动"、"打击扒抢煤炭"、"
打击盗抢摩托车犯罪破案会战"等一系列专项斗争,有效遏制了各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邹城市社会治安取得了明显进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
增强。 2001、2002年,刑事发案连续保持了下降15%的良好势头。中央综治委、国家
公安部、省人大等各级领导先后到我市视察严打和综治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坚持大局观点,服务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
为中心,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
法律服务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政法各部门从精
简会议、压缩文件做起,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公安局缩减行政审批
项目52.2%,取消收费项目3项,降低标准2项,出台了70余条公安管理工作提速措施,
在派出所、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建立了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
公,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二是打击经济犯罪,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全市共破获各
类经济犯罪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挽回经济损失9439万元。共审结民事经
济纠纷案件5872起,诉讼标的额2.5亿元。共执结各类案件3642起,执结标的额近2亿
元。进一步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起,挽回
经济损失260余万元。三是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了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共代理诉讼745
起,代书2735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26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829人次,办
理公证4530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四、坚持预防为主,夯实了综治工作的基层基础。全市各级认真落实"打防结合,
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重在防范,重在治本,逐步实现了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
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机制等向"预防为主"的转移。一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
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防得死、控得住。坚持经常性管理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
流动人口全部纳入视线,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实行"六必"措施,即监内必访、出
监必接、户口必报、基本情况必知、有困难必帮、重点人员必控,把帮教工作延伸到
大墙之外, 全市310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安置,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了2.1%以
内。二是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物品的管理,堵塞了违法犯罪发生的漏洞。对治
安防范重点要害部位重新进行了登记摸底,严格落实了"三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枪
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市公安局设立了民爆物品稽查队,在7个使用民爆物品数量较大
的镇设立了民爆物品管理站,有效防止了民爆物品流向社会。三是实行警力下沉,增
强了治安防控力量。坚持警力向一线倾斜,实施了社区警务战略,启动了城区"四三"
巡防工程。同时,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在农村大力推广了治安防范承包责
任制。 全市基本形成了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公安民警为主体,多警联动、多方面
力量积极参与的"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范控制体系。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创
建"活动,提高了防范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全市共有安全文明小区143个,占总数的
92%;安全文明村庄812个,占总数的92%;安全文明镇街16个,占总数的94%。同时,
建立了发案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部门刑事案件发案情况进行通报,按发案
数量由多到少排序,督促有关单位强化防范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了案件的发
生。
五、坚持与时俱进,推动了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两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
改革为动力, 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取得了双丰收。市综治办被评为"全省优秀
综治办"; 市委610办公室被省七部委评为"全省优秀610办公室";市公安局被省委、
省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被省系统记
二等功。 1992年以来,邹城市连续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集体"。
(一)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市
政法机关普遍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十六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市公安局开展了"三项教育"活动, 市检察院开展了"三个教育"活动,市法院开展了"
一教育三整顿"活动, 市司法局坚持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一起抓,进行了律师队伍整
顿。同时,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政法部门还开展了专业技能、理论知识
等培训,基本做到了普训一遍。(二)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
系。全市政法机关积极行动,开展了以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实行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政法单位联系点制度,开展了千名政法干警到村
居担任"法制特派员"活动。市法院针对干警队伍容易发生问题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还
出台了《关于严格约束法官业外活动的若干规定》,防止和纠正法官在业余时间发生
影响公正司法、有损法官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三)改革人事制度,进一步
增强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市公安局积极推进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实施队伍
等级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考核内容及标准,实施了"三、四、
五"工程, 即:搞好民警行为规范、公安工作规范和装备规范"三大规范"建设,完善
教育培训机制、管理约束机制、监督查究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四大机制",实现一日
生活条令化、教育训练制度化、监督制约网络化、警备活动公开化、绩效考核等级化"
五化管理"。 (四)改革内设机构,进一步促进了各项职能的发挥。市检察院从有利
于重点业务开展出发,以制约发展的难点为切入点,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原法
纪科和反贪局合并,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形成了大自侦的格局;将批捕、起诉科合
并,成立侦查审判监督科,形成了捕诉合一的大刑检格局;将政工科、办公室、行装
科部分职责合并,设立总值班室,统一轮流值班,形成了机关行政管理大服务格局。
(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市法院以审判流程改革
为龙头,全面推进了法院改革。一是启动庭前准备程序,设立了导诉台,实行案件繁
简分流、庭前调解和诉前保全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推行"多轨制"立案,当事
人既可以通过信函立案, 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立案,拓展了立案时空。三是推行"
五个公开"、 "四个分离"制度,加强和改进了执行工作。"五个公开"即,公开办案时
间、 公开法律规定、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访领导及监督电话。"四
个分离
"即, 执行决定权与实施权分离;执行费用核算与审定、收取分离;案件承办人与委
托评估、拍卖分离;标的款收取与过付分离。"五个公开"和"四个分离"制度的实行实
现了执行工作的"阳光作业",遏制了"暗箱操作"、"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撰稿人:夏承豹孙玉光孙祖德)